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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218

生产企业: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注射用头孢匹胺钠
布洛芬缓释胶囊
布洛芬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头孢匹胺钠。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份布洛芬0.4g。辅料为:糖、淀粉、硬脂酸、聚乙烯吡咯酮。

生产企业

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218

国药准字H200130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为头孢匹胺每天1-2g/日,分2次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4g/日,分2-3次静注或静滴。 2、儿童:常用量为按体重每天每公斤30-80mg,分2-3次静脉滴注。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根据不同症状可增至150mg(效价),分2-3次静脉滴注。 3、给药方法及注意事项: (1)静脉滴注本品时,加入葡萄糖液、电解质液、氨基酸液等输液中,经30-60分钟滴注完毕。 (2)本药只能用于静脉给药。不得使用注射用水溶解静滴用药,因为溶液不等渗。 (3)大剂量静脉给药时,有时引起血管刺激症状和血栓性静脉炎,为预防出现这类症状,应注意注射液的溶解、注射部位的选择、注射方法等,注射速度应尽量缓慢。 (4)溶解后须迅速使用,需要保存时,务必于24小时以内使用。 (5)头孢匹胺不应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中混合点滴使用。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次1粒,每日服用两次(早晚各一次)。

副作用

1、有本药成份所致过敏性休克既往史的病人忌用。 2、对本药成份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

1.一般为肠、胃部不适,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偶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3.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尤其注意在长期使用时通常伴有血清尿素水平升高和水肿,罕见支气管痉挛。4.有肠道疾病如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Crohn'sdisease)既往史者,有可能加重病情。5.极罕见造血障碍(贫血、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初始症状为发热、咽喉痛、浅表性口腔溃疡、流感样症状、重度疲劳、出现原因不明的瘀伤或出血)可肝病。6.极罕见严重过敏反应,症状包括:面部、舌和咽喉水肿,呼吸困难,心动过速,低血压(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休克)。7.用非甾体抗炎药治疗,有出现水肿、高血压和心力衰竭的报道。8.在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中,(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混合性结缔组织病)患者中,布洛芬治疗期间有发生无菌性脑膜炎症状的个别案例,如颈强直、头痛、恶心、呕吐、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属、链球菌属(除肠球菌外)、厌氧链球菌属、大肠杆菌、柠檬酸杆菌属、克雷白氏杆菌属、肠杆菌属、变形杆菌属、摩根氏变形杆菌属、假单孢菌属、流感嗜血杆菌、不动杆菌属、拟杆菌属中对本药敏感的细菌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药理作用

据文献报道,本品在上市前和上市后所进行的临床研究统计分析15442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检查异常者617例(4%),主要为少见的腹泻、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以及皮疹等皮肤症状,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血象异常,BUN、肌酐升高等肾功能异常,GOT、GPT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 1、严重不良反应: (1)过敏性休克(<0.1%):密切观察,出现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功能障碍(<0.1%):定期检查肾功能,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伪膜性结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结肠炎(<0.1):出现腹痛、频繁腹泻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4)间质性肺炎、肺嗜酸性细胞浸润综合征(<0.1%):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光片异常、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症状时,应停药,并给予皮质激素等,进行适当处理。 2、同类药物出现的严重不良反应: (1)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时,偶见恶性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氏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综合征(Lyell综合征),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溶血性贫血:据报告使用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CET、CER等)时,出现溶血性贫血,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3、其它不良反应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根据需要采取减少剂量、停药等适当措施。 (1)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发热、荨麻疹、红斑、发红、关节痛等,出现这类症状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血液系统: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贫血,血小板减少。 (3)肝:GOT、GPT、AⅠ-P、LDH升高、胆红素、r-GPT升高。 (4)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 (5)双重感染:如口内炎、念珠菌感染。 (6)维生素缺乏症: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 (7)其它:头痛,热感,全身倦怠感。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镇痛、解热和抗炎的作用。且为缓释剂型,可使药物在体内逐渐释放。每服用一次,可持续12小时止痛。

注意事项

1、重度肝肾功能障碍患者,应适当调节用药量及用药时间,慎重给药。 2、应用本药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敏感性后用药,给药疗程应控制在治疗疾病所必需的最短时间内。 3、在用药期间和用药后一周内不宜饮酒,否则可出现颜面潮红、恶心、心动过速、多汗、头痛等症状。 4、有可能发生过敏性休克,需充分问诊。 5、用药时须做好抢救过敏性休克的准备,用药后须使病人保持安静状态,密切观察。 6、对青霉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的病人;本人或双亲、兄弟姐妹中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患者(本药可持续保持血中浓度,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进食不良的病人或非经口摄取营养的病人、全身状态欠佳的病人(可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应密切观察),应慎用。 7、长期使用本品可导致产生耐药菌,结肠中耐药梭状芽孢杆菌的增生可能导致伪膜性结肠炎,引起严重腹泻。 8、使用试纸条反应以外的班氏试剂、弗林氏试剂、尿糖试药丸进行尿糖检查时,有时出现假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 9、直接血清抗球蛋白检验时有时出现阳性反应,应予以注意。 10、据报道,在幼小大鼠皮下注射实验中,发现有促睾丸萎缩、抑制精子形成的作用。 1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未确立围产期给药的安全性,因此,当判断治疗的有益性超过危险性时,才可用于围产期妇女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 12、儿童用药:本药尚未确立对早产儿或新生儿的安全性。 13、老年用药:用于老年人时,应注意以下问题,控制剂量及给药间隔,密切观察病人状态,慎重给药。 (1)老年人生理功能下降,易于出现不良反应。 (2)老年人有时出现维生素K缺乏所致出血倾向。 14、药物过量:过量用药或频繁用药可导致恶心、呕吐、腹泻、癫痫发作,需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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