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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03500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所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克霉唑倍他米松乳膏
福多司坦片
福多司坦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克霉唑,二丙酸倍他米松。

本品主要有成份为福多司坦。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500

国药准字H2009021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所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将本品适量均匀地涂于患处及周围皮肤,并温和地搓揉,每日早晚各一次,对于体股癣治疗时间不超过2周,手、足癣治疗时间不超过4周。每周使用总量不得超过45g。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片),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

副作用

对本品中的所有组份或对皮质类固醇药物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 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 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只有在判断治疗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给予本品(在兔胎儿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口服本品600mg/kg,约相当于临床用量的30倍时出现流产;大鼠围产及哺乳期给予本品2000mg/kg,相当于临床用量100倍时仔代发育收到抑制)。 2.哺乳期妇女给药时应停止哺乳,因动物试验(大鼠)中发现本品可进入乳汁。 儿童用药:尚未对福多司坦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因生理功能低下,应注意减量服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红色毛癣菌、须发癣毛癣菌、絮状表皮菌及犬小孢子菌所引起的手、足癣和体、股癣,也可用于由白色念珠菌引起的皮肤念珠菌病。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药理作用

1、在国外完成的本品临床试验中,有1.9%的患者出现感觉不适的症状,其中皮疹、浮肿和继发性感染的患者各为1%。 2、局部使用皮质激素的局部不良反应已见报道,若封包治疗可增加发生的频率。按发生率由高到低的顺序如下:瘙痒、刺激、干燥、毛襄炎、多毛症、痤疮样皮疹、色素沉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皮炎、皮肤浸渍、继发性感染、皮肤萎缩、嗅纹和栗粒疹。 3、当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有全身吸收时,可产生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某些患者有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和糖尿的表现。 4、使用克霉唑的不良反应报道如下:红斑、刺痒、起泡、脱屑、浮肿、瘙痒、荨麻症和皮肤大面积刺激症状。 5、儿童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报道包括:生长迟缓、良性颅内高压、柯兴氏综合症(HPA轴抑制)和局部皮肤反应,包括皮肤萎缩。

药理作用:本品属粘液溶解剂,对气管中分泌粘痰液的杯状细胞的过度形成有抑制作用,对高粘度的岩藻粘蛋白的产生有抑制作用,因而使痰液的粘滞性降低,易于咳出。本品还能增加浆液性气管分泌作用,对气管炎症有抑制作用。毒理作用 生殖毒性:大鼠给予2000mg/kg剂量,对生育力未见影响;兔给予600mg/kg剂量,少数动物出现流产,未见致畸胎作用。 遗传毒性:本品Ames试验、中国仓鼠肺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注意事项

1、体、股癣患者使用本品1周后,手、足癣患者使用2周后症状未见改善,应告知医师并重新诊断。 2、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使用周期不要超过处方规定的时间。即使症状得到缓解,也应按处方治疗周期用药。本品不推荐持续使用4周以上。 3、在没有咨询医师前,不要将其他含皮质激素的产品与本品一起同使用。 4、本品使用时不得采用封包方式。 5、使用时如发生刺激或过敏反应,应停止使用本品并进行适当的治疗。 6、如同时伴有细菌感染,应同时使用抗生素,如没有出现预期的疗效,应停止使用本品,直到细菌感染被充分控制。如使用无效,应进行微生物检验,在进行其它抗菌治疗前确诊病情。 7、局部使用皮质激素药物,也可出现全身使用所致的不良反应,包括肾上腺(HPA)抑制、柯兴氏综合症、高血糖、糖尿等。长期或大面积使用本品会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应定期检测肾上腺抑制情况,一旦出现以上征兆,应停止用药或以活性较低的其它皮质激素类药物替代。停药后肾上腺功能会迅速恢复,偶有反跳现象,应注意皮质激素的全身补充。 8、本品应用于腹股沟时,只能用药两周,且使用本品的量要少,患者应穿适宜宽松服装,使用两周后,症状未得到患者,应通知医师。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尚缺乏孕妇使用的安全性研究资料。孕妇使用本品需考虑用药的利弊。如必须使用本品,则要求不要长期或大面积使用本品。尚不明确局部使用皮质激素是否增加全身吸收并从乳汁中排出的可检测量,如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停止用药或停止喂乳。 10、儿童用药:由于儿童体表面积相对较大,容易增加药物的全身吸收,使用本品时对肾上腺皮质激素抑制及外源性皮质激素药物的敏感性大于成年人。已有报道儿童局部应用皮质类固醇药物时出现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抑制、柯兴氏综合症、线性生长抑制、体重增加延缓和颅内高压等不良反应。肾上腺抑制表现为血浆肾上腺素水平低下,ACTH应激反应消失,颅内高压表现为前额突出、头痛和双侧性视乳头水肿。 11、老年用药:目前尚缺乏本品用于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但在上市后65岁以上患者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报告有:皮肤萎缩和少数皮肤渍疡。因此,老年患者在使用这些含皮质激素的局部产品治疗皮肤病时应引起注意。 12、药物过量:如每周总用量不超过45g,且用药时间不超过规定的治疗周期,则不易发生药物过量,如过量或长期局部使用皮质激素药物可生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抑制、继发性肾腺素不足肾上腺皮质机能亢进,包括柯兴氏综合症等。可适当进行对症治疗,急性肾上腺机能亢进症状一般是可逆的,保持电解质平衡,考虑到慢性毒性,应该缓慢撤药。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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