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噻托溴铵
噻托溴铵

噻托溴铵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噻托溴铵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76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相关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减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
噻托溴铵
醋酸甲羟孕酮片
醋酸甲羟孕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噻托溴铵。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甲羟孕酮。化学名称: 6α-甲基-17α-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醋酸酯。分子式:C24H34O4分子量:386.53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Pfizer Italia S.r.l.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76

注册证号H201406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相关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减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应用粉雾吸入器吸入给药装置吸入一粒胶囊。本品只能用粉雾吸入器给药装置吸入。不应超过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胶囊不得吞服。 2、特殊人群:老年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肾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然而,对于中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与其他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应对本品的使用予以密切观察(参见【注意事项】)。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参见【药代动力学】)。 3、儿科患者:尚没有儿科患者应用本品的经验,因此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噻托溴铵喷雾剂: 1、本品只能吸入使用。装有噻托溴铵的药瓶只能插入吸入装置并通过吸入装置吸入使用。 2、一个药用剂量包含2揿。 3、成人的推荐剂量是通过吸入装置每天相同时间吸入一次,每次吸入2揿。 4、不应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 5、特殊人群: (1)老年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 (2)伴有肾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然而,与其他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应对噻托溴铵的应用予以密切监控。 (3)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COPD通常不发生于儿童。有关儿科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无定论。 噻托溴铵粉雾剂: 1、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 2、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3、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50ml/min)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1、吸入量: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扭,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2、使用方法: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包括:防尘帽、吸嘴、基托、刺孔按钮、中央室。 以下方法用于指导患者使用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从噻托溴铵胶囊中吸入所需药物。记住需完全按医生的指导使用噻托溴铵。药物吸入器吸入装置是专为噻托溴铵胶囊而设计的,不得用于其它任何药物。您的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可以连续使用一年。 (1)向上拉打开防尘帽。然后打开吸嘴。 (2)从疱状包装中取出1粒胶囊(只在用前即刻取出),将其放入中央室中,无论以何种方式放置胶囊均可。 (3)用力合上吸嘴直至听到一声卡嗒声,保持防尘帽敞开。 (4)手持药粉吸入器装置使吸嘴向上,将绿色刺孔按钮完全按下1次,然后松开。这样可在胶囊上刺出许多小孔,当吸气时药物便可释放出来。 (5)完全呼气(先做一次深呼吸)。注意:无论何时都应避免呼气到吸嘴中。 (6)举起药粉吸入器装置放到嘴上,用嘴唇紧紧含住吸嘴,保持头部垂直,缓慢地深吸气,其速率应足以能听到胶囊振动。吸气到肺部全充满时,尽可能长时间地屏住呼吸,同时从嘴中取出药粉吸入器装置。重新开始正常呼吸。重复步骤5和6一次,胶囊中的药物即可完全吸出。 (7)再次打开吸嘴,倒出用过的胶囊并弃之。关闭吸嘴和防尘帽,将药粉吸入器装置保存起来。清洁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每月清洁1次药粉吸入器装置。打开防尘帽和吸嘴,然后向上推起刺孔按钮打开基托,用温水全面淋洗吸入器以除去粉末,将药粉吸入器装置置纸巾上吸去水分,之后保持防尘帽、吸嘴和基托敞开,置空气中晾干,需24小时。因此,应在刚用过之后进行清洁,这样可以保证下次使用。必要时吸嘴的外面可以用微潮的薄纸清洁。

给药途径:口服。本品须在有经验医生指导下服用。 乳腺癌:推荐每日 500-1500mg,甚至每日高达 2g (大剂量可分成每天 2-3次用药)。 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及肾癌等激素依赖性肿瘤:每日 100-500mg。一般一次 100mg,一日三次;或一次口服 500mg,每日一次。

副作用

1、禁用于对噻托溴铵或本品所含有其他成分如乳糖过敏者。 2、禁用于对阿托品或阿托品衍生物过敏者。 3、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痉挛。

应用孕激素治疗偶见或罕见以下不良反应,按照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而非发生频率依次罗列如下: 免疫系统异常 超敏反应(如过敏反应和过敏样反应、血管性水肿) 内分泌异常 肾上腺皮质激素样作用(如类库欣综合征)、长期无排卵 代谢和营养异常 水肿/液体潴留、体重变化、糖尿病恶化 精神异常 意识模糊、抑郁、欣快、性欲改变、失眠、神经质 神经系统异常 抑郁、头晕、头痛、集中力缺失、嗜睡、脑梗塞、肾上腺素样反应(手细颤、出汗、夜间小腿痛性痉挛) 眼部异常 视觉障碍、糖尿病性白内障、视网膜血栓形成 心脏异常 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心悸、心动过速 血管异常 血栓栓塞疾病、潮热 呼吸道、胸部及纵膈异常 肺栓塞 消化道异常 便秘、腹泻、口干、恶心、呕吐 肝胆异常 黄疸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痔疮、脱发、多毛症、瘙痒症、皮疹、荨麻疹 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糖尿 生殖系统和乳腺异常 异常子宫出血(不规律、增加、减少)、闭经、宫颈糜烂、乳溢、乳房痛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不适 疲劳、注射部位反应、不适、发热 实验室检查 宫颈分泌物改变、食欲改变、肝功能异常、白细胞和血小板计数升高、高钙血症、糖耐量下降、血压升高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本品禁用于妊娠女性。一些报告提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妊娠早期宫内暴露于孕激素类药物与胎儿生殖器异常有关。如果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妊娠,则应被告知本品对于胎儿的潜在危害。2.哺乳: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以分泌在乳汁中。虽尚无证据提示这将对被哺乳婴儿带来任何危害,仍建议在使用醋酸甲羟孕酮片治疗期间避免哺乳。儿童用药:不适用于儿童。老年用药:没有证据显示老年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在药物代谢方面存在差异。因此,相同的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适用于每个年龄组。

成分

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相关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减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本品用于治疗下列疾病: 乳腺癌、子宫内膜癌、前列腺癌、肾癌、前列腺腺瘤。

药理作用

列出的不良反应中,许多与本品的的抗胆碱能特性有关。以下列举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基于五项持续12周至1年治疗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汇总中的噻托溴铵组(2802名患者)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即与噻托溴铵有关的事件)的发生率。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偶见(≥1/1000到<1/100);罕见(≥1/10000到<1/1000);十分罕见(<10000);不明确(基于现有数据无法评估)。 1、代谢与营养异常: 不明确:脱水。 2、神经系统异常: 偶见:头晕、头痛。 不明确:失眠。 3、眼部异常: 罕见:青光眼、眼内压升高、视物模糊。 4、心脏异常: 偶见:房颤、心悸、室上性心动过速、心动过速。 5、呼吸系统,胸部及纵膈异常: 偶见:咳嗽、咽炎、发声困难。 罕见:支气管痉挛、喉炎。 不明确:鼻窦炎。 6、胃肠道异常: 常见:口干。 偶见:便秘、口咽部念珠菌病、吞咽困难。 罕见:胃食管反流病、龋齿、牙龈炎、舌炎、口腔炎。 不明确:肠梗阻、恶心。 7、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免疫系统异常: 偶见:皮疹、瘙痒。 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肤感染、皮肤溃疡、皮肤干燥。 不明确:超敏反应(包括速发型超敏反应)。 8、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异常: 不明确:关节肿胀。 9、肾脏和泌尿道异常: 偶见:尿潴留、排尿困难。 罕见:尿路感染。

注意事项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象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 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本品应该在有经验的肿瘤专科医师监督指导下使用,且患者须进行定期随访。 ·应对本品治疗期间发生的意外阴道出血进行仔细检查,明确诊断。 ·在送检子宫内膜或宫颈组织时,应告知病理学家(实验室)患者正在使用本品。 ·本品可能引起一定程度的液体潴留,因此应慎用于可能因液体潴留而加重原有疾病的患者。 ·具有临床抑郁治疗史的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监测。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糖耐量下降。糖尿病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时应受到密切观察。 ·应告知医生/实验室本品的应用可降低下述内分泌指标的水平: a. 血浆/尿类固醇(如皮质醇、雌激素、孕烷二醇、孕激素、睾酮) b. 血浆/尿促性腺激素(如LH 和FSH) c. 性激素结合球蛋白 ·如果视力突然部分或完全丧失或如果突发眼球突出、复视或偏头痛,在检查期间不应再给药。如果检查提示视乳头水肿或视网膜血管病变,则应立即停药。 ·虽然应用醋酸甲羟孕酮与诱发血栓栓塞性疾病并无明确因果关系,但不推荐本品用于任何具有静脉血栓栓塞(VTE)病史的患者。对于接受本品治疗时发生VTE 的患者,建议停用本品。 ·本品可能会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某些接受本品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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