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噻托溴铵
噻托溴铵

噻托溴铵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噻托溴铵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90276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相关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减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噻托溴铵
噻托溴铵
盐酸胺碘酮片
盐酸胺碘酮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噻托溴铵。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化学名称:(2-丁基-3-苯并呋喃基)[4-[2-(二乙氨基)乙氧基]-3,5-二碘苯基]甲酮盐酸盐分子式:C25H29I2NO3·HCl分子量:681.78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276

国药准字H370214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相关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减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噻托溴铵吸入粉雾剂: 1、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应用粉雾吸入器吸入给药装置吸入一粒胶囊。本品只能用粉雾吸入器给药装置吸入。不应超过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胶囊不得吞服。 2、特殊人群:老年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肾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然而,对于中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与其他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应对本品的使用予以密切观察(参见【注意事项】)。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参见【药代动力学】)。 3、儿科患者:尚没有儿科患者应用本品的经验,因此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 噻托溴铵喷雾剂: 1、本品只能吸入使用。装有噻托溴铵的药瓶只能插入吸入装置并通过吸入装置吸入使用。 2、一个药用剂量包含2揿。 3、成人的推荐剂量是通过吸入装置每天相同时间吸入一次,每次吸入2揿。 4、不应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本品。 5、特殊人群: (1)老年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本品。 (2)伴有肾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然而,与其他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到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应对噻托溴铵的应用予以密切监控。 (3)伴有肝功能不全患者可以按推荐剂量使用噻托溴铵。COPD通常不发生于儿童。有关儿科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有效性尚无定论。 噻托溴铵粉雾剂: 1、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 2、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 3、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CLCR<50ml/min)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噻托溴铵粉吸入剂: 1、吸入量: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孔槽内,用手指揿压按扭,胶囊两端分别被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囊壳,并随气流进入呼吸道。成人:一次1粒,一日1次。对老年患者、肝功能不全和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对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必须进行密切监控。 2、使用方法: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包括:防尘帽、吸嘴、基托、刺孔按钮、中央室。 以下方法用于指导患者使用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从噻托溴铵胶囊中吸入所需药物。记住需完全按医生的指导使用噻托溴铵。药物吸入器吸入装置是专为噻托溴铵胶囊而设计的,不得用于其它任何药物。您的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可以连续使用一年。 (1)向上拉打开防尘帽。然后打开吸嘴。 (2)从疱状包装中取出1粒胶囊(只在用前即刻取出),将其放入中央室中,无论以何种方式放置胶囊均可。 (3)用力合上吸嘴直至听到一声卡嗒声,保持防尘帽敞开。 (4)手持药粉吸入器装置使吸嘴向上,将绿色刺孔按钮完全按下1次,然后松开。这样可在胶囊上刺出许多小孔,当吸气时药物便可释放出来。 (5)完全呼气(先做一次深呼吸)。注意:无论何时都应避免呼气到吸嘴中。 (6)举起药粉吸入器装置放到嘴上,用嘴唇紧紧含住吸嘴,保持头部垂直,缓慢地深吸气,其速率应足以能听到胶囊振动。吸气到肺部全充满时,尽可能长时间地屏住呼吸,同时从嘴中取出药粉吸入器装置。重新开始正常呼吸。重复步骤5和6一次,胶囊中的药物即可完全吸出。 (7)再次打开吸嘴,倒出用过的胶囊并弃之。关闭吸嘴和防尘帽,将药粉吸入器装置保存起来。清洁药粉吸入器吸入装置:每月清洁1次药粉吸入器装置。打开防尘帽和吸嘴,然后向上推起刺孔按钮打开基托,用温水全面淋洗吸入器以除去粉末,将药粉吸入器装置置纸巾上吸去水分,之后保持防尘帽、吸嘴和基托敞开,置空气中晾干,需24小时。因此,应在刚用过之后进行清洁,这样可以保证下次使用。必要时吸嘴的外面可以用微潮的薄纸清洁。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2片-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3片-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1片-2片维持。

副作用

1、禁用于对噻托溴铵或本品所含有其他成分如乳糖过敏者。 2、禁用于对阿托品或阿托品衍生物过敏者。 3、本品不宜用于治疗急性支气管痉挛。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①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② 房室传导阻滞; ③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①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②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大鼠实验已证实胺碘酮对胎儿有毒性作用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儿童用药: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成分

本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其相关呼吸困难的维持治疗,改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生活质量,能够减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急性加重。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药理作用

列出的不良反应中,许多与本品的的抗胆碱能特性有关。以下列举的不良反应发生频率基于五项持续12周至1年治疗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汇总中的噻托溴铵组(2802名患者)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即与噻托溴铵有关的事件)的发生率。发生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偶见(≥1/1000到<1/100);罕见(≥1/10000到<1/1000);十分罕见(<10000);不明确(基于现有数据无法评估)。 1、代谢与营养异常: 不明确:脱水。 2、神经系统异常: 偶见:头晕、头痛。 不明确:失眠。 3、眼部异常: 罕见:青光眼、眼内压升高、视物模糊。 4、心脏异常: 偶见:房颤、心悸、室上性心动过速、心动过速。 5、呼吸系统,胸部及纵膈异常: 偶见:咳嗽、咽炎、发声困难。 罕见:支气管痉挛、喉炎。 不明确:鼻窦炎。 6、胃肠道异常: 常见:口干。 偶见:便秘、口咽部念珠菌病、吞咽困难。 罕见:胃食管反流病、龋齿、牙龈炎、舌炎、口腔炎。 不明确:肠梗阻、恶心。 7、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免疫系统异常: 偶见:皮疹、瘙痒。 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皮肤感染、皮肤溃疡、皮肤干燥。 不明确:超敏反应(包括速发型超敏反应)。 8、肌肉骨骼系统和结缔组织异常: 不明确:关节肿胀。 9、肾脏和泌尿道异常: 偶见:尿潴留、排尿困难。 罕见:尿路感染。

注意事项

1、噻托溴铵作为每日一次维持治疗的支气管扩张药,不应用作支气管痉挛急性发作的初始治疗,即抢救治疗药物。 2、在吸入噻托溴铵粉末后有可能立即发生过敏反应。 3、与其它抗胆碱能药物一样,对于窄角型青光眼、前列腺增生、或膀胱颈梗阻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吸入药物可能引起吸入性支气管痉挛。 5、与所有主要经肾脏排泄的药物一样,对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只有在预期利益大于可能产生的危害时,才能使用噻托溴铵。尚无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长期使用噻托溴铵的经验。 6、胶囊应该密封于囊泡中保存,仅在用药时取出,取出后应尽快使用,否则药效会降低,不小心暴露于空气中的胶囊应丢弃。 7、患者需注意避免将药物粉末弄入眼内。必须告知患者药粉误入眼内可能引起或加重窄角型青光眼、眼睛疼痛或不适、短暂视力模糊、视觉晕轮或彩色影象并伴有结膜充血引起的红眼和角膜水肿的症状。如果出现窄角型青光眼的征象,应停止使用噻托溴铵并立即去看医生。 8、口干,是由抗胆碱能治疗引起的,长期可引起龋齿。 9、噻托溴铵的使用不得超过一天一次。 10、本胶囊仅供吸入,不能口服。 11、未进行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根据在推荐剂量下得到的药理学和不良反应特性,未有证据显示会影响驾驶和操作机器的能力。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① 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② 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③ 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窦性心动过缓; ②Q-T延长综合征; ③低血压; ④肝功能不全; ⑤肺功能不全; 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与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 ①血压; 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 ③肝功能; 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 ⑤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 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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