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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408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丙酸倍氯米松乳膏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酸倍氯米松。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生产企业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408

国药准字H2008027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必要时予以封包。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副作用

1、对细菌、真菌、病毒感染症,可使感染恶化。 2、对本品和其他皮质激素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成分

本品适用于过敏性与炎症性皮肤病和相关疾病,如湿疹、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神经性皮炎、扁平苔藓、盘状红斑狼疮、掌跖脓疱病、瘙痒、银屑病等。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药理作用

1、易引起红斑、灼热、丘疹、痂皮等。 2、长期用药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多毛,毛囊炎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能超过2周。 2、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仅占体表面积的5%-10%可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 3、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4、不可用于眼部。 5、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尚未在妊娠妇女进行足够的,严格对照的研究,所以在妊媛期间,只有当用药的可能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时才能使用本品。孕妇不能大面积、大量或较长时间使用本品。 (2)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是否可在乳汁中测岀药物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慎用本品。 7、儿童用药:本品不推荐用于12岁以下的儿科病人,由于儿童皮肤表面积与体重的比率比高于成人,因此儿科病人对局部皮质类固醇更加敏感,易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HPA)的抑制和库欣综合征。有报道显示儿童应用本品可出现HPA轴抑制、库欣综合征和烦内高压。儿童HPA轴抑制的表现包括线性生长延迟、体重增加延缓、血皮质醇水平低及对ACTH刺激缺乏反应。颅内高压表现为囟门膨出、头痛及双侧视神经乳头水肿。 8、老年用药:避免长期大量封包给药。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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