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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前列地尔
注射用前列地尔

注射用前列地尔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前列地尔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4083

生产企业: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前列地尔
注射用前列地尔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前列地尔。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4083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溶于250ml或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 2、心肌梗死,每日剂量100-200μg,重症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400μg。 3、用于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每日剂量100-200μg。 4、视网膜中央静脉血栓,一日100-200μg。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心衰或心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适用于心肌梗死,血栓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等症。亦可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如血栓闭塞性脉管炎、慢性动脉粥样硬化症所致的肢体慢性溃疡,微血管循环障碍所致的四肢静息性疼痛;并可作为血管移植术后的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血管内的血栓形成(本品能用于小儿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症的手术前治疗,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候时机手术治疗)。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1、休克:为最严重反应,但偶见。注射时应注意观测,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措施。 2、注射部位:偶见发红、硬结、瘙痒或局部血管疼痛。 3、循环系统:有时发现胸闷、面红、心悸、头晕或血压下降,一旦出现,停药即消失。心衰患者可能加重心衰症状。 4、消化系统:可出现食欲不振、呕吐、腹胀、便秘等症状,偶有ALT、AS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5、精神和神经系:头晕、头痛、疲劳,偶见发麻。 6、皮肤:偶见荨麻疹或皮疹、瘙痒感。 7、血液系统:偶见白细胞减少、嗜酸细胞增多。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用:心功能不全、青光眼或眼压增高、活动性胃溃疡、间质性肺炎者曾报道使病情恶化。 2、本品仅是对症治疗,缓解慢性动脉闭塞症或脉管炎的临床症状,如静息性肢痛或慢性下肢溃疡的促进愈合。停药后有复发的可能。 3、注射时,局部有疼痛、肿胀感觉,若有发烧、瘙痒感时,应及时减慢输入速度。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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