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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医保

通用名称:氧氟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317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其化学名称为:(±)-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成份】分子式:C18H20FN3O4分子量:361.37

本品含二丙酸倍氯米松。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317

国药准字H200562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用法用量

滴于眼结膜囊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成人一般一次喷药0.05-0.1mg(每撳一次约喷出主药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质激素控制后再用本品治疗,每日最大量不超过1mg。儿童用量按年龄酌减每日最大量不超过0.8mg。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

副作用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及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用量过大(>0.8mg/d),可出现糖皮质激素的一系列全身性不良反应。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泪囊炎等外眼感染。

因本品局部用于肺无明显全身作用,可用气雾吸入法以缓解哮喘症状和过敏性鼻炎的治疗,本品有治疗和预防作用。

药理作用

偶尔一次性刺激症状,一般不影响用药,表现为一次性眼睛灼热、眼痛或不适、咽炎及畏光。罕见过敏、眼睑水肿、眼睛干燥及瘙痒。

丙酸倍氯米松为人工合成的强效外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丙酸倍氯米松气雾剂外用具有: 1 抗炎、抗过敏、止痒及减少渗出作用,能抑制支气管渗出物,消除支气粘膜肿胀,解除支气管痉挛。 2 可以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发热、发红及肿胀,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 3 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细胞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的扩展。 4 本品局部应用,对钠潴留及肝糖原异生作用很弱,也无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样的作用,对体温和尿也无明显影响,吸入给药对支气管喘息的疗效比口服更有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只限于滴眼用,不能用于结膜下注射,也不能直接滴于眼睛前房内。 2.与其他抗感染药一样,延长使用本品将可能导致非感染微生物的过度生长,包活真菌。因此本品不应长期使用。 3.喹诺酮类药物全身用药时,即使只有一次,也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某些反应伴有休克、意识丧失、血管性神经性水肿(包括咽、喉或脸部水肿)、气道阻塞、呼吸困难、荨麻疹、瘙痒等。如果发生皮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并咨询医生。 4.使用时注意避免污染容器前端。 5.建议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患者不戴接触透镜。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 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慎用。 5婴儿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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