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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289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盐酸洛美沙星滴眼液
口洁喷雾剂
口洁喷雾剂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金银花 菊花 板蓝根 薄荷脑 桉油 羟苯乙酯 枸橼酸钠 枸橼酸钾 乙酰磺胺酸钾 甘油 香精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289

国药准字Z200274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滴于眼睑内,每日3~5次,每次1~2滴或遵医嘱。

口腔用药,一次揿2~3次,一日4~6次;对准口腔,按动瓶盖使药液喷出。

副作用

对本品或氟喹诺酮类药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

清热解毒。用于口舌生疮,牙龈、咽喉肿痛。

药理作用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2.只限于滴眼用。 3.不宜长期使用。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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