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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1565

生产企业: 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片
对乙酰氨基酚片
复方氨酚穿心莲片
复方氨酚穿心莲片
主要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成分为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穿心莲、翠云草、山芝麻、石膏、薄荷脑。

生产企业

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

鹤壁市中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1565

国药准字H4102437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用温开水送服或用温开水分散后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年龄(岁)3-6,体重(公斤)14-21,一次用量(片)1.5-2,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2-3,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28-32,一次用量(片)3-3.5,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得超过4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过敏着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3岁以下儿童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儿童注意事项: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乙酰氨基酚和氯苯那敏均可由乳汁中分泌。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人对氯苯那敏反应较敏感,应酌减用量。

成分

解热镇痛类药,用于发热、头痛、关节痛等。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咽痛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通过抑制环氧化酶,选择性抑制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前列腺素的合成,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出汗而达到解热的作用,其解热作用强度与阿司匹林相似;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等的合成和释放,提高痛阈而起到镇痛作用,属于外周性镇痛药,作用较阿司匹林弱,仅对轻、中度疼痛有效。本品无明显抗炎作用。

未详

注意事项

(1)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病人可在服用本品后发生支气管痉挛。(2)酒精中毒、患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本品有增加肝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3)肾功能不全者长期大量使用本品,有增加肾脏毒性的危险,应慎用。(4)因疼痛服用此药时,不得连续使用5天以上,退热治疗不得超过3天,除非另有医嘱(5)服用本品后出现红斑或水肿症状应立即停药。(6)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触及之处,万一发生过量服药现象,应立即就医。(7)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在使用本品的同时,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8)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用亚硝基奈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大剂量或长期使用时,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LDH、血清转氨酶均可增高。

1.对乙酰氨基酚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道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中,少数可于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①血糖测定,应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时可得假性低值,而用己糖激酶/6-磷酸脱氢酶法测定时则无影响;②血清尿酸测定,应用磷钨酸法测定时可得假性高值;③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测定,应用亚硝酸萘酚试剂作定性过筛试验时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试验不受影响;④肝功能试验,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较小剂量时,凝血酶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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