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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酚麻美糖浆
氨酚麻美糖浆

氨酚麻美糖浆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氨酚麻美糖浆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11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酚麻美糖浆
氨酚麻美糖浆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对乙酰氨基酚16毫克、盐酸伪麻黄碱1.5毫克、无水氢溴酸右美沙芬0.5毫克。辅料为:蔗糖、聚乙二醇400、苯甲酸钠、哈密瓜精、水。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生产企业

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11

国药准字H2000012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1-3岁每次服5ml;4-6岁每次服7.5ml; 7-10岁每次服10ml;11-14岁每次服20ml,一日3-4次。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血障碍者。 8.心衰患者。 9.肾功能损害患者。 10.损害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尚无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尚未证实尼美舒利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不推荐哺乳妇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

成分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通过对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解热作用;盐酸伪麻黄碱能选择性地收缩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肿胀,减轻鼻塞症状;氢溴酸右美沙芬对延髓咳嗽中枢有直接作用,能抑制咳嗽反应,无成瘾性。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请勿超过推荐剂量服用,每隔4~6小时给药一次。 5.原发性高血压、糖尿病、抑郁症、心脏病、甲亢、青光眼、哮喘患者及对伪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慎用。 6.不应同时服用含与本品成分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7.1岁以下儿童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请勿同时服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9.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2.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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