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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48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氨麻美敏口服溶液
鬼臼毒素酊
鬼臼毒素酊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氢溴酸右美沙芬、盐酸伪麻黄碱和马来酸氯苯那敏。

本品是从小蘖科鬼臼属植物中提取到的木脂类抗肿瘤成分。

生产企业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辽宁华卫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348

国药准字H2004331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用法用量

6-11岁儿童(22-43.9kg)10mL/次,2~5岁儿童(11-21.9kg)5mL/次,每4-6hr口服1次,每24hr不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7日。

涂药前先用消毒、收敛溶液(如高锰酸钾溶液等)清洗患处、擦干;用特制药签将药液涂于疣体处,涂遍疣体,不需重复并尽量避免药液接触正常皮肤和粘膜;用药总量勿超过1毫升,涂药后暴露患处使药液干燥;每日用药2次,连续3天,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如病灶尚有残留可重复一个疗程,但最多不超过三个疗程。

副作用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对本药过敏者,、以及手术后未愈合创口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儿童用药方面的实验资料,建议儿童不宜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乳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成分

适用于小儿。可减轻普通感冒和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喷嚏、流涕、鼻塞、咳嗽、咽痛等症状。

男、女外生殖器及肛门周围部位的尖锐湿疣。

药理作用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具有解热镇痛作用;盐酸伪麻黄碱可选择性地收缩上呼吸道血管,消除鼻咽部黏膜充血、减轻鼻塞、流涕;氢溴酸右美沙芬能抑制咳嗽中枢而产生镇咳作用,但无成癮性;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可消除因感冒引起的流泪、流涕、喷嚏等过敏症状。

药理学体外、体内试验已证明本品有抗肿瘤活性,能抑制微管聚合,抑制细胞核有丝分裂,使其停止于中期。本品口服不易吸收,且有严重毒副反应,因而系统应用受限。外用治疗尖锐湿疣的体外药效试验证明本品能抑制培养的正常人皮肤角质形成细胞和宫颈癌上皮细胞的脱氧核苷掺入和DNA合成,阻碍其分裂和增殖。经本品外涂治疗后,可抑制人乳头瘤病毒(HPV)感染所导致疣状增殖的上皮细胞的分裂和增生,使之发生坏死、脱落,从而起到治疗尖锐湿疣的作用。

注意事项

伴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青光眼、哮喘伴多痰者及对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慎用。用于发热勿超过3日。2岁以下小儿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1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 2本药不能接触眼部。若不慎进入眼部要立即用清水冲洗净。 3用药后立即盖紧瓶盖,防止药液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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