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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897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对乙酰氨基酚溶液
克拉霉素分散片
克拉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是对乙酰氨基酚,其化学名为N-(4-羟基苯基)乙酰胺。其结构式为:C8H9NO2151.16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2897

国药准字H1999009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一日次数    1~3      10~15       4~5    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    4~6      16~21       6~7    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    7~9      22~27       7~9    小时不超过4次。    10~12     28~32       9~10

1.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 2.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 (1)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 (2)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 (3)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 (4)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 (5)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包括心律失常、心动过缓、Q-T间期延长、缺血性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等)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本品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药理作用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注意事项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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