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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86

生产企业: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抗病毒口服液
抗病毒口服液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颗粒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3毫克。辅料为。

板蓝根、石膏、芦根、地黄、郁金、知母、石菖蒲、广藿香、连翘。辅料为蜂蜜、蔗糖、防腐剂(羟苯甲腊、羟苯乙脂)。

生产企业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86

国药准字Z1089001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用法用量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早饭前和午、晚饭后各服一次),小儿酌减。

副作用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儿童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成分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流行性感冒、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肺炎、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腹泻、带状疱疹等病毒性疾病。

药理作用

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延脑咳嗽控制部分起作用。镇咳作用强度近似可待因。治疗剂量无镇痛作用亦无成瘾性。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中枢,不收缩瞳孔,不抑制维毛运动,毒性低,口服吸收快,口服15~30分钟后起效,维持时间3~6小时。

依中医泻火验方中的“白虎汤”和“清瘟败毒饮”为基础改进而成,属清热凉血、泻火救阴、解毒开窍的排毒重剂方剂。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感冒症见:发热,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本品在贮藏期间有少量摇之易散的沉淀。14.临床症状较重、病程较长或合并有细菌感染的患者,应加服其他治疗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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