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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60286

生产企业: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氢溴酸右美沙芬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头孢克洛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颗粒含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右美沙芬3毫克。辅料为。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克洛。

生产企业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重庆天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60286

国药准字H20084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口服,温水冲服。7~12岁儿童,一次0.5包;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4次。

口服。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副作用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对本品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成分

用于干咳,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感冒和咽炎)、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药理作用

中枢镇咳药,通过抑制中枢神经延脑咳嗽控制部分起作用。镇咳作用强度近似可待因。治疗剂量无镇痛作用亦无成瘾性。治疗剂量不抑制呼吸中枢,不收缩瞳孔,不抑制维毛运动,毒性低,口服吸收快,口服15~30分钟后起效,维持时间3~6小时。

1.胃肠道:腹泻、胃部不适、恶心、呕吐等。2.过敏反应:荨麻疹、皮疹、嗜伊红细胞增多、外阴部瘙痒。3.其它:氨基转移酶、血浆尿素氮(BUN)及肌酐(Cr)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等。

注意事项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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