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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布洛伪麻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158

生产企业: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布洛伪麻胶囊
布洛伪麻胶囊
盐酸乙胺丁醇片
盐酸乙胺丁醇片
主要成分

含布洛芬(C13H16O2)与盐酸伪麻黄碱(C10H15NO·HCl)。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胺丁醇。

生产企业

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158

国药准字H2102160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1.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合用,结核初治,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结核复治,按体重25mg/kg,每日一次顿服,连续60天,继以按体重15mg/kg,每日一次顿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顿服。2.小儿常用量13岁以下不宜应用本品;13岁以上儿童用量与成人相同。

副作用

对布洛芬及/或伪麻黄碱过敏者禁用;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血管性水肿,哮喘或鼻息肉患者及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感冒对症治疗药。用于由感冒,过敏性鼻炎引起的头痛,发烧,鼻塞,流涕等。

适用于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治疗结核杆菌所致的肺结核。亦可用于结核性脑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本品所含布洛芬为一有效的解热镇痛及抗炎,抗风湿药物,通过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谢中的环氧化酶,减少PG的合成而呈现与阿斯匹林相似的作用。所含盐酸伪麻黄碱属于肾上腺受体激动剂,可收缩血管,缓解鼻粘膜充血。

1.发生率较多者为视力模糊、眼痛、红绿色盲或视力减退、视野缩小(视神经炎每日按体重剂量25mg/kg以上时易发生)。视力变化可为单侧或双侧。2发生率较少者为畏寒、关节肿痛(尤其大趾、髁、膝关节)、病变关节表面皮肤发热拉紧感(急性痛风、高尿酸血症)。3发生率极少者为皮疹、发热、关节痛等过敏反应;或麻木,针刺感、烧灼痛或手足软弱无力(周围神经炎)。

注意事项

1.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等引起的呼吸困难、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老年人慎用; 2.避免与降压药或抗抑郁药同时服用,服药期问避免饮酒; 3.服用本品若症状未改善或伴高热,应及时停药; 4.本品每日总量不得超过6片,疗程不得超过7天。

1.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痛风、视神经炎、肾功能减退。 3.治疗期间应检查: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日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测定,由于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 4.如发生胃肠道刺激,乙胺丁醇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因此本品一日剂量宜一次顿服。 5.乙胺丁醇单用时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本品用于曾接受抗结核药的患者时,应至少与一种以上药物合用。 6.鉴于目前尚无切实可行的测定血药浓度方法,剂量应根据患者体重计算。肝或肾功能减退的患者,本品血药浓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长。有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用时需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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