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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胶囊
硝酸咪康唑胶囊

硝酸咪康唑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硝酸咪康唑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0193

生产企业: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胶囊
硝酸咪康唑胶囊
盐酸萘替芬乳膏
盐酸萘替芬乳膏
主要成分

硝酸咪康唑化学名(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硝酸盐

本品每支含盐酸萘替芬0.2g。辅料为:甘油,硬脂酸、液状石蜡、十八醇、三乙醇胺、羟苯乙酯、纯化水。

生产企业

长春银诺克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0193

国药准字H199800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用法用量

饭后口服。成人一次0.25~0.5g,一日0.5~1g。小儿口服初始剂量为每日30~60mg/kg,而后减为每日10~20mg/kg;婴儿每日30mg/kg,分2次给药。疗程视病情而定。

外用:适量涂抹患处及其周围,一日2次。疗程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副作用

一岁以下婴儿、孕妇、肝功能障碍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由于儿童处在生长发育期,肝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试验显示咪康唑对胎儿有毒性,因此孕妇禁用本品;本品是否会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明确,因此不推荐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对肝功能出现减退的老年患者,用药量应酌减。

成分

适用于全身念珠菌、霉菌、隐球菌、粘膜念珠菌、手足癣等各种真菌感染。

适用于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

药理作用

广谱抗真菌药。本品在4mg/L浓度时可抑制大部分真菌生长,芽生菌属、组织浆胞菌属对其呈现高度敏感,隐球菌属、念珠菌属、球孢子菌属等亦对本品敏感。本品通过干扰细胞色素P-450的活性,从而抑制真菌细胞膜主要固醇类-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损伤真菌细胞膜并改变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细胞内物质外漏;本品也可抑制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制氧化酶和过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细胞内过氧化氢积聚导致细胞亚微结构变性和细胞坏死。对白念珠菌则可抑制其自芽孢转变为侵袭性菌丝的过程。

本品为一新型烯丙胺类局部抗真菌药。 其作用机制为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干扰真菌细胞壁的麦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响真菌的脂质代谢,使真菌细胞损伤或死亡而起到杀菌和抑茵作用。

注意事项

治疗期间定期检查周围血象、血胆固醇、三酰甘油、血清氨基转移酶等。

1.仅供外用,切忌口服,并避免接触眼睛。 2.涂布部位如有烧灼感,局部发红、瘙痒时,应停止用药,并向医师咨询。 3.不宜用于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开放性损伤部位。 4.连续用药4周后症状无改善请再到医院就诊。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儿童使用本品请咨询医师。 7.当药品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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