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酮康唑片
酮康唑片

酮康唑片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酮康唑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30212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2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真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酮康唑片
酮康唑片
酮康唑洗剂
酮康唑洗剂
主要成分

酮康唑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为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十二烷基硫酸钠、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钠液、EDTA-2Na、无水亚硫酸钠、十二烷基甜菜碱、十二烷基醇酰胺、聚乙二醇双硬脂酸酯、7.5%阳离子羟乙基纤维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氢钠、香精。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30212

国药准字H200007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2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真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

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用法用量

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成人: 1 深部真菌感染:口服,一次1片(0.2g),一日1-2次。 2 皮肤感染:口服,一次1片(0.2g),一日1次,与饭同服。必要时,可增至一日1次,一次2片(0.4g),或一日2次,一次1片(0.2g)。 3 阴道念珠菌病:口服,一次2片(0.4g),一日1次,与饭同服。 儿童: 1 深部真菌感染:口服,一日每公斤体重4~8mg。 2 皮肤感染:体重小于15公斤的儿童:一次20mg,一日3次;体重15~30公斤的儿童:一次1/2片,一日1次,或遵医嘱。

局部外用。花斑癣,每日1次,连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每周2次,连用2-4周。将本品适量涂于皮肤或已润湿的头发上,搓揉3-5分钟后,用水洗净。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患急慢性肝病的病人或已知对此药过敏的病人。

局部使用本品治疗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见的不良反应有:用药局部皮肤烧灼感、瘙痒、刺激、油腻或干燥,用药局部头发纹理异常、干燥或油腻。有报道对头发受到化学损伤或灰发的病人,使用本品后可能出现头发褪色。此外,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体重低于15kg的儿童的资料有限,因此不建议小儿使用本品。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 孕妇使用本品的经验有限。动物试验显示本品有生殖毒性。人体使用的潜在风险尚未知。因此,在孕期不应使用本品,除非对母亲的潜在利益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哺乳期妇女 本品可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成分

1全身真菌感染,如全身念珠菌病、副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2由皮真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皮肤、毛发和指(趾)的感染(皮真菌病、甲癣、甲周炎、花斑癣、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等),当局部治疗无效或由于感染部位、面积及深度等因素不易上药时,可用本药治疗。

用于头皮糠疹(头皮屑)、局部性花斑癣、脂溢性皮炎。

药理作用

酮康唑为合成的咪唑二恶烷衍生物,对皮真菌、酵母菌(念珠菌属、糠秕孢子菌属、球拟酵母菌属、隐球菌属)、双相真菌和真菌纲具有抑菌和杀菌活性。酮康唑对曲霉菌、申克氏孢子丝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霉菌属较不敏感,但对Entomophthorales例外。酮康唑抑制真菌麦角甾醇生物合成并改变细胞膜其他脂类化合物的组成。动物长期毒性实验表明,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明显上升,肝细胞变性。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杀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缓解通常由花斑癣、脂溢性皮炎和头皮糠疹(头皮屑)引起的脱屑和瘙痒。

注意事项

服用本品的病人,特别是50岁以上的妇女和有肝病病史,对药物耐受性差,曾服用灰黄霉素及同时服用对肝脏有损害药物的患者,应注意肝损害反应,如异常疲劳感,尿色深黄,粪便色淡或出现黄疸等症状。 需服用本品两周以上的患者,治疗前应先做肝功检查,治疗期间每间隔二周必须进行肝功复查,如出现上述肝损害反应症状应立即做肝功检查,确诊有肝病应立即停止用药。 用灰黄霉素治疗的病人,开始用本品前最好停药一个月。 本品应与饭同时服用。由于吸收依赖于足够的胃液分泌,因此应避免与抑制胃液分泌的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酸药、H2拮抗药等)同时服用。如需同时服用这类药,应至少间隔两小时以上分别服用。 对每日服用0.4g以上(含0.4g)剂量的健康受试者,发现此药会降低可的松对促皮质激素刺激的反应,因此对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病人,以及对于长时间应激(如大手术、严密护理等)状态的病人,都应监测他们的肾上腺功能。 利福平与酮康唑同时服用时,前者会降低后者的血药浓度,增加肝脏毒性,因此两药不应同时服用。 环孢菌素A与酮康唑同时服用会升高前者的血药浓度。当两药同时服用时,应对环孢菌素A的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本品有与抗凝剂相互作用的报道,但对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未能证实,同时服用应定期监测。 对酒精极少发生戒酒样作用。 本品可能从母乳中排出,因此哺乳妇女应停止哺乳。

1.使用2~4周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不慎入眼,应用水冲洗。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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