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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乳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乳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乳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389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肠胃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细胞、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乳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乳酸左氧氟沙星胶囊
盐酸伊托必利片
盐酸伊托必利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伊托必利。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洮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永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389

国药准字H200400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肠胃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细胞、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1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10~14日。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细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或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及癫痫患者禁用。

1.过敏症状:皮疹、发热、瘙痒感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便秘、唾液增加等。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刺痛、睡眠障碍、眩晕等。 4.血液系统:白细胞减少。确认出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5.偶尔会出现BUN、肌酐上升,有AST、ALT、催乳素上升(在正常范围内)的报道。 6.其他:胸背部疼痛、疲劳、手指发麻,手抖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但本品用于数种幼龄动物时,可致关节病变。因此不宜用于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由于尚未确认妊娠妇女给药的安全性,对于孕妇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只有确认其治疗上的有益性高于危险性时才可以给药。2.由于已有报告在动物实验(大白鼠)中本品可向乳汁中转移,因而服用本药物时应当避免哺乳。儿童用药:儿童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尚未确立,应避免服用。老年用药:由于老年人的生理功能下降,常易发生不良反应。因此老年人在服用本品后需仔细观察,一旦出现不良反应,需采取减量或停药等措施。

成分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3.肠胃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细胞、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伤寒。5.骨和关节感染。6.皮肤软组织感染。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本品适用于功能性消化不良引起的各种症状,如上腹部不适、餐后饱胀、早饱、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

药理作用

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2倍,它的主要作用机制为抑制细菌DNA旋转酶活性,抑制细菌DNA复制。具有抗菌谱广、抗菌作用强的特点,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肺炎克雷白菌、变形杆菌属、伤寒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流感杆菌、部分大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淋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衣原体等也有良好的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慎用。2.神经系统疾患者慎用。3.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以调整其剂量。4.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它凝血试验。5.性病患者治疗时,应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以免耽误对梅毒的治疗。6.静脉滴注速度每100ml至少60分钟,滴速过快易引起静脉刺激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老年患者需调整剂量;4. 避免与抗胆碱药物合用;5. 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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