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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3419

生产企业: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头孢氨苄甲氧苄啶胶囊
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
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丙谷胺100mg,尿囊素55mg,西咪替丁50mg,珍珠粉50mg。

生产企业

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419

国药准字H2102415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用于急性胃炎(暴饮暴食、酒后、食物中毒等)、慢性胃炎、慢性十二指肠炎、消化性溃疡。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口服。一日3次,一次1.06g(一次2片),饭后2小时服用,病情较重者睡前可加服一次。

副作用

1对头孢菌素或青霉素过敏者禁用 2对甲氧苄啶过敏者禁用。 3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4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5血液病患者禁用。

1.丙谷胺偶有口干、失眠、腹胀、下肢酸胀等不良反应。2.西咪替丁具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期间精子浓度可能降低,但停药后可恢复正常。3.西眯替丁偶见的不良反应有:(1)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2)喉痛热;(3)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4)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或接受抗代谢的烃基类药物或其他导致粒细胞减少的治疗等。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亦经乳汁排出,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两咪替丁能通过胎盘屏障,并能进入乳汁,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西眯替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成分

用于耐青霉素的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等的感染。

用于急性胃炎(暴饮暴食、酒后、食物中毒等)、慢性胃炎、慢性十二指肠炎、消化性溃疡。

药理作用

头孢氨苄属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差。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产或不产青霉素酶葡萄球菌的大部分菌株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较好抗菌作用,但流感嗜血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较差,本品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和志贺菌都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余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铜绿假单胞菌、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呈现耐药。梭杆菌属和韦容球菌一般对本品敏感,厌氧革兰阳性球菌对本品中度敏感。甲氧苄啶属抑菌剂,其作用机制是干扰细菌的叶酸代谢。

1.药理丙谷胺具有抗胃泌素作用,对控制胃酸和抑制胃蛋白酶的分泌效果较好,并对胃黏膜有保护和促进愈合作用,尿囊素具有保护胃黏膜、促进上皮细胞增长功能;西咪替丁为H2受体拮抗剂,能明显地抑制食物、组胺或五肽胃泌素等刺激引起的胃酸分泌,并使其酸度降低。对因化学刺激引起的腐蚀性胃炎有预防和保护作用,对应激性胃溃疡和上消化道出血也有明显疗效;珍珠粉具有解毒作用,可净化溃疡创面并在溃疡面形成持久的保护膜,减少胃酸及胃蛋白酶对溃疡面的刺激腐蚀,加速溃疡面的愈合。2.毒理研究:按寇式法计算其LD50为10277.8mg/kg。本品的毒性小于西咪替丁。与西眯替丁的毒性对照表中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的剂量是西眯替丁片剂量的1.3倍,而死亡只大8%。这说明复方丙谷胺西咪替丁片的毒性比西咪替丁的毒性有减无增。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前须详细询问患者对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及其它药物过敏史,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性休克史不可应用本品,其它患者应用本品时必须注意头孢菌素类与青霉素类存在交叉过敏反应的机会约5%~7%,需在严密观察下慎用。一旦发生过敏性反应,立即停用药物。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必须立即就地抢救,包括保持气道通畅、吸氧和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等措施。 2有胃肠道疾病史的患者,尤其有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菌药物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很少产生伪膜性肠炎)者以及肾功能减退者应慎用本品。 3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和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皆可升高。 4每天口服剂量超过4g(无水头孢氨苄)时。应考虑改用注射用头孢菌素类药物。 5头孢氨苄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本品须减量。 6下列情况应慎用:肝功能损害;由于叶酸缺乏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或其它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 7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病及呼吸系统疾病患者; (2)慢性炎症,如系统性红斑狼疮(SLE),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肾功能损害(中度或重度)。 2.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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