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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氯霉素滴眼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64020063

生产企业: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氯霉素滴眼液
氯霉素滴眼液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氯霉素2.5毫克。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生产企业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64020063

国药准字H4302183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外用。滴眼,每次1-2滴,一日3-5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早产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虽是局部用药,但因氯霉素具有严重的骨髓抑制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后亦可能引致新生儿和哺乳婴儿产生严重的不良反应,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宜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结膜炎、沙眼、角膜炎和眼睑缘炎。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药理作用

本品属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的蛋白质合成,对多数革兰阴性和某些革兰阳性菌,以及沙眼衣原体和立克次体等有效。

注意事项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不要使瓶口接触到皮肤以免污染。3.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4.如使用3-4日不见症状改善,应停止使用并向医师咨询。5.出现不良反应应即停止使用。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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