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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苏丸
梅苏丸

梅苏丸

非处方药 非医保

通用名称:梅苏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1020770

生产企业: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梅苏丸
梅苏丸
风寒感冒颗粒
风寒感冒颗粒
主要成分

乌梅肉、紫苏叶、薄荷叶、葛根、檀香、豆蔻、柿霜。

麻黄、葛根、紫苏叶、防风、桂枝、白芷、陈皮、苦杏仁、桔梗、甘草、干姜。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安阳路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0770

国药准字Z520201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用法用量

含化,一次30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暑,生津止渴。用于中暑风热,头昏目眩,口干舌燥,津液不足。

解表发汗,疏风散寒。用于风寒感冒,发热,头痛,恶寒,无汗,咳嗽,鼻塞,流清涕。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2.孕妇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应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缓解,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热感冒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重,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红肿热痛,咳吐黄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它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运动员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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