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7419

生产企业: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本品适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引起的肺部感染。(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液
琥乙红霉素片
琥乙红霉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林霉素磷酸酯,其化学名称为:甲基6-(1-甲基-反-4-丙基-L-2-吡咯烷甲酰氨基)-1-硫代-7(S)-氯-6,7,8-三脱氧-L-苏式-a-D-半乳辛吡喃糖苷-2-磷酸酯。 分子式:C18H34ClN2O8PS 分子量:504.96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生产企业

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7419

国药准字H1999926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本品适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引起的肺部感染。(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

用法用量

本品可静脉滴注给药,也可肌肉注射给药。1. 成人,剂量如下:中度感染:0.6~1.2g/日,可分为2次(每12小时1次)、3次(每8小时1次)或4次(每6小时1次);严重感染:1.2~2.4g/日,可分为2次(每12小时1次)、3次(每8小时1次)或4次(每6小时1次),或遵医嘱;2.儿童,剂量如下:中度感染:15~25mg/kg/日,可分为3次(每8小时1次)或4次(每6小时1次);重度感染:25~40mg/kg/日,可分为3次(每8小时1次)或4次(每6小时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需将本品0.6g用100ml-2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稀释成≤6mg/ml浓度的药液,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副作用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4岁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未进行孕妇研究,但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并且孕妇使用该药品的治疗获益可能胜于其潜在危害。或者,该药品尚未进行动物试验,也没有对孕妇进行充分严格的对照研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 老人注意事项: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妇禁用。 2.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1)扁桃体炎、化脓性中耳炎、鼻窦炎等。(2)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肺脓肿和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等。(3)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疖、痈、脓肿、蜂窝组织炎、创伤和手术后感染等。(4)泌尿系统感染:急性尿道炎、急性肾盂肾炎、前列腺炎等。(5)其它:骨髓炎、败血症、腹膜炎和口腔感染等。2.本品适用于厌氧菌引起的各种感染性疾病:(1)脓胸、肺脓肿、厌氧菌引起的肺部感染。(2)皮肤和软组织感染、败血症。(3)腹内感染:腹膜炎、腹腔内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克林霉素磷酸酯为化学合成的克林霉素衍生物,在体外无抗菌活性,进入体内后迅速被水解为克林霉素发挥抗菌活性。体外试验表明,克林霉素对以下微生物有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表皮葡萄球状菌(均包括产青霉素酶和不产青霉素酶的菌株)、链球菌(粪肠道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厌氧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拟杆菌属(含脆弱拟杆菌群和产黑拟杆菌群)和梭杆菌。厌氧革兰氏阳性不产芽孢杆菌属:丙酸杆菌属、真细菌属和放线菌属。厌氧和微需氧的革兰氏阳性杆菌属:消化球菌属、微需氧链球菌和消化链球菌属。毒理研究:遗传毒性:Ames沙门氏菌属回复突变试验和大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经口给予本品剂量为0.3g/kg,未见对动物的交配和生育力有影响。大鼠和小鼠分别经口给予克林霉素剂量高达0.6g/kg或皮下注射剂量为0.25mg/kg,结果未见有致畸胎作用。然而,尚未对妊娠妇女进行充分和严格的临床研究,动物的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类的反应。致癌性:在动物上尚未进行长期致癌潜在性的研究。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和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本品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注意事项

1和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青霉素过敏者。2与氨苄青霉素、苯妥英钠、巴比妥盐酸盐、氨茶碱、葡萄糖酸钙及硫酸镁可产生配伍禁忌;与红霉素呈拮抗作用、不宜合用。3肝、肾功能损害者、胃肠疾患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抗生素相关肠炎的患者要慎用。4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先进行补充水、电解质、蛋白质;然后给甲硝唑口服,0.25g~0.5g,一日3次,无效时再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g~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商务联系

药企营销&商务合作联系: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