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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沙丁胺醇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545

生产企业: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气道阻塞,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和预防运动诱发哮喘。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清开灵颗粒
清开灵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沙丁胺醇,化学名称为1-(4-羟基-3-羟甲基苯基)-2-(叔丁氨基)乙醇。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生产企业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0545

国药准字Z109300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气道阻塞,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和预防运动诱发哮喘。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一般作为临时用药,有哮喘发作预兆或哮喘发作时,喷雾吸入。每次吸入100~200μg,即1~2喷,必要时可每隔4-8小时吸入一次,但24小时内最多不宜超过8喷。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副作用

对其他B2激动剂、酒精和氟里昂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成分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气道阻塞,可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炎痉挛和预防运动诱发哮喘。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本品为选择性β2受体激动剂,能选择性激动支气管平滑肌的β2受体,有较强的支气管扩张作用。气雾吸入时对心脏的兴奋作用比异丙肾上腺素小。

注意事项

下列状况慎用:1.同时使用非选择性β-阻断剂。2.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患者。3.孕妇慎用。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入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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