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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红霉素肠溶胶囊
地红霉素肠溶胶囊

地红霉素肠溶胶囊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地红霉素肠溶胶囊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2134

生产企业: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鼻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引起。注:地红霉素在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鼻咽炎时有效,并能根除;对预防风湿热的治疗尚无报道。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地红霉素肠溶胶囊
地红霉素肠溶胶囊
甲磺司特颗粒
甲磺司特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红霉素,其化学名称为9(S)-9-脱氧代-11-脱氧-9,11-[亚胺(1R)-2-(2-甲氧基乙氧基)-乙叉]氧]红霉素。其分子式:C42H78N2O4,分子量:835.09。

本品主要活性成份为甲磺司特。

生产企业

天津华津制药有限公司

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134

国药准字H201201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鼻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引起。注:地红霉素在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鼻咽炎时有效,并能根除;对预防风湿热的治疗尚无报道。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饭后一小时内服用,不得分割、压碎、咀嚼。常规剂量:一天一次,一次两粒。

成人用量为每次100mg(2袋),一日3次,饭后服用。每日成人最大用量不得超过300mg(6袋)。

副作用

  1.对地红霉素、红霉素和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严重过敏的患者禁用;   2.可疑或潜在菌血症患者(因其不能提供有效的药物浓度达到治疗部位)禁用;   3.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根据国外资料,对7526例成人服用胶囊剂的不良反应进行了评估,不良反应出现率为3.8%(284例。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系统症状(胃部不适0.4%、恶心0.4%),肝功能障碍【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上升0.3%、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上升0.5%】,嗜睡0.5%,皮疹0.2%。1.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确定):1)肝功能障碍:黄疸、ALT上升、AST上升、-谷氨酰转移酶(y-GT)上升、碱性磷酸酶(ALP)上升、乳酸脱氢酶(LDH)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初期症状:全身倦怠、食欲不振、发热、恶心等)需要进行特别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肾病综合征:因观察到肾病综合征的发生,所以要进行特别的观察,当确定有异常时终止给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理。2.其他不良反应:因为观察到有以下的不良反应发生,当确定有异常时需要进行减量、终止给药等适当的处理。另外,当有过敏反应发生时终止给药。表格详见内部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平均Cmax、AUC随年龄的增加而趋于升高,但在统计学或临床上均无显著性差异。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时不必调整剂量。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仅可在判断认为治疗获益大于风险性时使用,怀孕期间用药安全性尚不明确。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尚缺少中国儿童服用的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老年患者用药起始剂量为150mg/日.增量时,应充分观察患者不良反应及临床症状。

成分

本品为大环内酯类广谱抗生素,适用于12岁以上患者,用于治疗下列敏感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急性支气管炎:由卡他莫拉菌、肺炎链球菌引起。社区获得性肺炎:由嗜肺军团菌、肺炎支原体、肺炎链球菌引起。鼻咽炎和扁桃体炎:由化脓性链球菌引起。单纯性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引起。注:地红霉素在治疗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鼻咽炎时有效,并能根除;对预防风湿热的治疗尚无报道。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治疗。

药理作用

地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为红霉胺的前体药物,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敏感微生物的50S核糖体亚基结合,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动物体外试验和临床感染治疗均证实本品对下列微生物具有活性:需氧革兰氏阳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针对甲氧西林敏感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需氧革兰氏阴性微生物: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卡他莫拉菌。其他微生物:肺炎支原体。体外研究表明:本品对产单核细胞李斯特菌、葡萄球菌(C、F、G组)、百日咳鲍特菌、痤疮丙酸杆菌等有活性。对其他大环内酯抗生素耐药的细菌,对本品也耐药。

注意事项

  1.肝功能不全:轻度肝损伤者,其平均Cmax、AUC和分布体积随服药次数的增多而略由增加,但不必调整剂量;   2.肾功能不全:其平均Cmax、AUC随肌肝清除率的降低而趋于升高,但肾脏损伤(包括透析)患者不必调整剂量;   3.对于轻度伪膜性结肠炎病例,通常仅仅是停药就能奏效,对于中度至严重病例,就应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

1.本品有别于支气管打张剂、类固醇类药物,不可用作哮喘发作时的缓解药物。 2.在支气管哮喘患者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如哮喘剧烈发作,仍需使用支气管扩张剂或类固醇类药物。 3.对于长期接受类固醇疗法的患者,欲通过使用本品减少类固醇的用量时,应在医生指导下逐步进行。 4.对于通过使用本品已减少类固醇用量的患者,在停用本品时,可能会引起原发疾病出现反复,因此请注意。 5.若使用本品后未获得满意的疗效,请注意勿随意长期服用。 6.当出现过敏症状(皮疹、瘙痒、荨麻疹等)时停止给药。 7.轻、中度肝功能障碍患者须慎重给药,有可能导致肝功能恶化。 8.甲磺司特会产生二甲基硫醚,因此可能会出现口臭。 9.使用本品会抑制过敏原皮内反应,妨碍过敏原的确定,因此在实施过敏原皮试前,请勿使用本品。 10.使用注意事项: (1)配置时:本药和食用水混合溶解放置时,因为制剂存在不稳定性,所以应在服用时进行溶解。另外,溶解后应迅速服用。 (2)配伍变化:因为和其他药品联合使用可能使本药的含药量降低,所以在联合使用其他药物时需要注意。另外,现已确认与下列药物发生配伍变化,请勿联合使用: 1)混合后可使本药含药量降低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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