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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790

生产企业: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盐酸班布特罗口服溶液
克拉霉素胶囊
克拉霉素胶囊
主要成分

盐酸班布特罗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其化学名称为:6-0-甲基红霉素。

生产企业

南京瑞尔医药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1790

国药准字H1999116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剂量为10mg,根据临床效果,在用药1~2周后可增加到20mg。 肾功能不全(GFR50ml/分肾小球滤过率)的病人,初始剂量建议用5.0mg。 2-5岁儿童:亚洲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5mg. 6-12岁儿童:一天10mg,不建议亚洲儿童的使用剂量超过10mg.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或按以下方法给药:体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时1次:体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时1次:体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5~10日。

副作用

对本品、特布他林及拟交感胺类药过敏者禁用。

1.主要有口腔异味(3%),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2%3%),头痛(2%),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尊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副作用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剂量尚未确定,婴幼儿应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虽然动物实验中尚未发现该药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个月仍需谨慎用药。尚未肯定班布特罗或其中间代谢物是否会经乳汁分泌。 特布他林会分泌至乳汁,但在治疗剂量下并不会给婴儿带来不良影响。据报道,母亲接受β2受体激动剂治疗的早产新生儿会产生暂时性低血糖。 老人注意事项: 应谨慎用,初始剂量当减少。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本品对胚胎及胎儿有毒性作用,同时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进入母乳中,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老年人的耐受性与年轻人相仿。

成分

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和其它伴有支气管痉挛的肺部疾病。

适用于克拉霉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体炎、咽炎、副鼻窦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气管炎、细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脓疱病、丹毒、毛囊炎、疖和伤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及宫颈炎等。也用于军团菌感染,或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鸟分枝杆菌感染、幽门螺杆菌感染的治疗。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本品为肾上腺素β2受体激动剂特布他林的前体药物,口服吸收后在酶的作用下,代谢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主要激活β2受体,从而导致支气管平滑肌松弛。另外,本品还具有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的作用。重复给药毒性:Wistar和Beagle犬分别连续经口给予盐酸班布特罗剂量达108mg/kg/d和34.42mg/kg/d,连续90天,动物行为、饮食、血液学、血液生化、大体解剖、主要脏器病理组织学检查等均未见毒性反应。 遗传毒性:Ames实验、CHL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NIH小鼠骨髓微核试验的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盐酸班布特罗剂量为1808mg/kg/d,连续经口给予10天,未见Wistar孕大鼠出现明显毒性反应,也未见胎仔有明显的外观及内脏、骨骼畸形

注意事项

1.对于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症的患者应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药时应加强血糖控制。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药。 3.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药,初始剂量应当减少。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1/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0.5g,以后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 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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