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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455

生产企业: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道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及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纯迪(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纯迪(头孢泊肟酯干混悬剂)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吡肟,其化学名称为:1-[[(6R,7R)-7-[2-(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胺基)乙酰氨基]-2-羧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3-基]甲基]-1-甲基吡咯烷氯化物,72-(Z)-(O-甲基肟),盐酸,一水合物。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泊肟酯。

生产企业

天津医药集团津康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三叶美好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455

国药准字H2004021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道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及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用法用量

本品可用静脉注射或深部肌肉注射给药。 成人和16岁以上儿童或体重为40公斤或40公斤以上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每次1~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轻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或深部肌肉注射,疗程7~10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10天;对于严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时,可以每8小时2克静脉滴注;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每次2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或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缓解。如发热缓解但中性粒细胞仍处

用法:将本品加水适量配制成混悬液,摇匀,口服。本品宜饭后服用。成人:下呼吸道感染: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00mg,一日二次,疗程10天2.急性社区获得性肺炎:200mg,一日二次,疗程14天单纯性泌尿道感染:100mg,一日二次,疗程7天急性单纯性淋病:单剂200mg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400mg,一日二次,疗程7-14天儿童:急性中耳炎:每次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4g.扁桃体炎、鼻窦炎:每日剂量10mg/kg,(一次5mg/kg,每12小时一次,疗程5-10天。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0.2g。

副作用

本品禁用于对头孢吡肟或L-精氨酸,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有即刻过敏反应的病人。

1.对青霉素或β-内酰胺炎抗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2.对头孢泊肟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道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及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

本品为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 1.上呼吸道感染,例如:耳、鼻和喉部感染,包括急性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和咽候炎等; 2.下呼吸道感染,例如:社区获得性肺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单纯性泌尿道感染,例如:膀胱炎; 4.单纯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毛囊炎(包括脓疱性痤疮)、疖、痈、丹毒、蜂窝织炎、淋巴管(结)炎、瘭疽、化脓性甲沟炎、皮下脓肿、汗腺炎、簇状痤疮、感染性粉瘤; 5.急性单纯性淋球菌性尿道炎和子宫颈炎,由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肛周炎。

药理作用

头孢吡肟为广谱第四代头孢菌素,通过抑制细菌细胞壁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作用。体外试验表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均有作用。本品对细菌染色体编码的β-内酰胺酶亲和力低,可高度耐受多数β-内酰胺酶的水解,并可迅速渗入革兰阴性菌的细胞内。在菌体细胞内,其靶分子为青霉素结合蛋白(PBP)。体外和临床研究证实本品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革兰阴性需氧微生物:肠杆菌属、肺炎克雷伯杆菌、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绿脓杆菌。革兰阳性需氧微生物:金黄色葡萄球菌(仅针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A组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本品体外对以下大多数微生物有活性,但是尚无充分和严格的临床感染性疾病治疗的支持。革兰阴性需氧微生物:醋酸钙不动杆菌、弗氏枸橼酸菌、异型枸橼酸菌、聚团肠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蜂房哈夫尼菌、奥克西托克雷伯杆菌、莫拉卡他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株)、普通变形杆菌、雷氏变形杆菌、斯氏普罗维登斯菌、粘质沙雷菌。本品对多数寡养单胞菌株无活性。革兰阳性需氧微生物:表皮葡萄球菌(仅针对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腐生性葡萄球菌、无乳链球菌(B组链球菌)。多数肠球菌,如粪肠球菌和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对本品耐药。厌氧微生物:革兰阴性杆菌(包括脆弱拟杆菌、其他拟杆菌属和梭杆菌属、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球菌(包括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和韦荣球菌属)、革兰阳性杆菌(包括梭状芽孢杆菌、真杆菌和乳杆菌属)。

使用本品治疗可能会发生以下的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有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软便、胃痛、腹痛、食欲不振或胃部不适感,偶见便秘等。2.过敏症:如出现皮疹、荨麻疹、红斑、瘙痒、发热、淋巴结肿胀或关节痛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理。3.血液:有时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偶见粒细胞减少。4.肝脏:有时出现S-GOT、S-GPT、A1-P、LDH等上升。5.肾脏:有时出现BUN、血中肌酐上升。6.菌群交替症:偶见口腔炎、念珠菌症。7.维生素缺乏症:偶见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他:偶见眩晕、头痛、浮肿。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前,应该确定患者是否有头孢吡肟、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史。对于任何有过敏,特别是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 广谱抗菌药可诱发假膜性肠炎。在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出现腹泻时应考虑为假膜性肠炎发生的可能性。对轻度肠炎病例,仅停用药物即可;中、重度病例需进行特殊治疗。有胃肠道疾患,尤其是肠炎患者应谨慎处方头孢吡肟。 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头孢吡肟可能会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对于存在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危险因素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以及延长抗菌治疗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必要时给予外源性维生素K。 本品所含精氨酸在所用剂量为最大推荐剂量的33倍时会引起葡萄糖代谢紊乱和一过性血钾升高。较低剂量时精氨酸的影响尚不明确。 对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或给药间歇时间。 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或强效利尿剂合用时,应加强临床视察,并监测肾功能,避免引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肾毒性或耳毒性作用。

1.被诊断为伪膜结肠炎的腹泻患者慎用。2.过敏体质的患者慎用。3.与其它抗生素一样,长期使用头孢泊肟酯可能会引致非敏感微生物(例如念珠菌,肠球菌,艰难梭状芽胞杆菌)过度生长,因而可能需要中断治疗。曾有因使用抗生素而出现伪膜结肠炎的报告,因而在使用抗生素期间或之后发生严重腹泻病人应考虑这种诊断的可能。4.应用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头孢泊肟酯。5.已知头孢菌素类药物可引起Coombs’直接反应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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