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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4022271

生产企业: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
盐酸安妥沙星片
盐酸安妥沙星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含盐酸异丙嗪10毫克,愈创木酚磺酸钾250毫克,氯化铵100毫克。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安妥沙星。

生产企业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环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4022271

国药准字H2009020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口服。成人首剂0.4g一次,以后0.2g,一日1次,疗程7~14天。使用本品时,...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新生儿,婴儿禁用。

详情请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婴儿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盐酸安妥沙星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定。动物实验(幼鼠)中发现喹诺酮类药物对承重关节有异常损伤。因此,盐酸安妥沙星禁用于18岁以下患者。 老年用药: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参见“药代动力学”),因高龄患者大多肾功能低下,可能会出现血药浓度增加。因此,应注意用药剂量。慎重给药。

成分

用于感冒及过敏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多痰。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下列感染: 1.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由肺炎克雷伯菌引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2.急性肾盂肾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肾盂肾炎; 3.急性膀胱炎:由大肠埃希菌引起的急性膀胱炎等。 4.伤口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伤口感染; 5.多发性毛囊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及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引起的多发性毛囊炎。

药理作用

盐酸异丙嗪为抗组胺药,能对抗过敏反应所致的毛细血管扩张,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有轻度的支气管平滑肌解痉作用,亦有明显的中枢安定作用及一定的镇咳作用;愈创木酚磺酸钾是强力祛痰剂,使呼吸道腺体分泌增加,痰液被稀释,易于咳出。氯化铵为盐类祛痰药,能反射性地增加呼吸道黏膜腺体的分泌,从而使痰易于咳出,有利于粘痰的清除。

详情请见说明书。

注意事项

应用本品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哺乳期妇女,孕妇和老年人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详情请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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