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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60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治疗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如肌肉疼痛,外科手术及创伤引起的疼痛、牙痛、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白色颗粒性粉末;具特殊的香味。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8760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如肌肉疼痛,外科手术及创伤引起的疼痛、牙痛、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成人:1.抗风湿:一次0.4-0.8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性关节炎用量大。一日最大用药量不超过2.4g。2.轻、中度疼痛:(1)一次0.2-0.4g,每4-6小时1次。一日最大用药量不宜超过2.4g。(2)分散片:推荐剂量为一次0.2-0.4g,一日3次。(3)缓释片:一次0.3-0.6g,早、晚各一次。(4)缓释胶囊:一次0.3g,早、晚各一次。(5)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一日2次。3.发热:(1)一次0.2g,一日3-4次。(2)分散片:推荐剂量为一次0.2-0.4g,一日3次。(3)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一日2次。4.抗炎:(1)缓释片:一次0.3-0.6g,早、晚各一次。(2)缓释胶囊:一次0.3g,早、晚各一次。(3)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次0.3-0.6g,一日2次。局部给药乳膏:依患处面积大小,取适量轻揉患处,一日3-4次。搽剂:涂患处,一次2-4ml,一日3次。直肠给药一次100mg,如需再次用药应间隔4小时以上。  儿童:口服给药12岁以上儿童用法用量同成人(除风湿性疾病)。1-12岁儿童用法用量如下:1.发热:(1)分散片、混悬液:推荐剂量为一日20mg/kg,分3次服用。(2)缓释混悬剂:推荐剂量为一日20mg/kg,分2次服用。(3)混悬滴剂具体用法如下:一次5-10mg/kg,需要时每6-8小时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或参照下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对本药过敏者。(2)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溃疡合并出血(或穿孔)者。(4)有失血倾向者。(5)孕妇。(6)哺乳期妇女。(7)脱水小儿禁用本药滴剂。(8)对丙二醇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过敏者禁用本药乳膏。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的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第1-6个月,动物的生殖研究发现布洛芬对胎儿没有影响,但没有对妊娠妇女的对照研究。妊娠第7-9个月,可能出现动脉导管闭合不全,,以及可能减低子宫收缩,因此应避免使用本品。测定进入母乳极低量的布洛芬很少有可用的研究,总之,本品在哺乳期应避免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治疗不同原因引起的疼痛,如肌肉疼痛,外科手术及创伤引起的疼痛、牙痛、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药理毒理】本品为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镇痛、抗炎和解热的作用。精氨洛芬为布洛芬精氨酸盐,提高布洛芬的溶解度,比布洛芬的吸收速度更快,服药后15~30分钟即达到止痛作用。并能发挥止痛和抗炎的作用,治疗效果良好。使用中等剂量,每天用药1.2g,主要起解热止痛作用。大剂量具有显著的抗炎作用。【药代动力学】颗粒剂所含的布洛芬被迅速吸收。在口服200mg后15~30分钟即可达到相当于25mg/L活性成份的最大平均血浆浓度(与其它布洛芬剂型相比,其它布洛芬剂型在服药后1~2小时才能达到15mg/L的平均血浆浓度)。本品主要通过小肠吸收,血浆半衰期为1.5~2小时。同时蛋白结合率达约99%。主要以无活性代谢物形式迅速通过肾脏排泄。即使在长时期治疗间也无蓄积现象的报道。服用布洛芬后,布洛芬及其它的代谢产物在24小时内完全排泄。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也可能对本药过敏。2.禁忌症1.对本药过敏者。2.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3.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溃疡合并出血(或穿孔)者。4.有失血倾向者。5.孕妇。6.哺乳期妇女。7.脱水小儿禁用本药滴剂。8.对丙二醇及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过敏者禁用本药乳膏。3.慎用1.支气管哮喘患者或有此病史者(可能引起支气管痉挛)。2.心功能不全、高血压患者。3.血友病或其它出血性疾病(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患者。4.有消化性溃疡史者。5.肠胃疾病患者。6.严重肝功能不全者。7.肾功能不全者。8.红斑狼疮或其它免疫疾病患者。9.6个月以下小儿。4.药物对妊娠的影响妊娠晚期用药可使孕期延长,引起难产及产程延长。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妊娠晚期为D级。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可抑制血小板聚集,使出血时间延长(停药24小时后该作用即可消失)。2.血尿素氮及血清肌酸酐含量升高,肌酐清除率下降。3.氨基转移酶升高。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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