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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氧孕烯炔雌醇
去氧孕烯炔雌醇

去氧孕烯炔雌醇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去氧孕烯炔雌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0041

生产企业: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避孕。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去氧孕烯炔雌醇
去氧孕烯炔雌醇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去氧孕烯0.15毫克和炔雌醇20微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041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避孕。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在月经周期的第一天,即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开始服用本品。按照箭头所指的方向每天约同一时间服1片本品,连续服21天,随后停药7天,在停药的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有下述任一情况者禁用: 有或曾有血栓(静脉或动脉)、栓塞前驱症状(如心绞痛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存在一种严重的或多个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的危险因子、伴血管损害的糖尿病、严重高血压、严重异常脂蛋白血症、已知或怀疑的性激素依赖的生殖器官或乳腺恶性肿瘤、肝脏肿瘤(良性或恶性)、有或曾有严重肝脏疾病、肝脏功能未恢复正常、不明原因的阴道出血、已妊娠或怀疑妊娠、哺乳期妇女。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本品用于避孕。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本品是炔雌醇和去氧孕烯复方制剂。其避孕作用主要是通过对垂体-性腺轴的排卵抑制作用来实现,另外还能增加宫颈粘液的粘稠度,阻止精子的穿入。

注意事项

1.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族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2.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3.如果有下列情况/危险因素存在,或出现下列情况/危险因素或有加重、恶化的表现,服用者应咨询医生,由医生决定是否停止服用本品。(1)循环系统疾病a)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与血栓和栓塞性疾病(如心肌梗塞、中风、深部静脉血栓以及肺栓塞等)的发病风险升高有相关性。服用口服避孕药与静脉血栓栓塞(VTE)的风险升高也有相关。还有极少数关于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时发生在其它部位(如肝、肠系膜、肾、脑或视网膜)的动脉和静脉血栓报道,但是否与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有关,尚未确定。b)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性疾病或脑血管疾病的症状包括:单侧腿部疼痛和/或肿胀;胸部突然发生剧烈疼痛,可放射到左上肩;突然呼吸困难;突然咳嗽;任何不寻常、剧烈、持续的头疼;突然部分或完全视力丧失;复视;言语不清或失语症;眩晕;伴有或不伴有癫痫发作的虚脱;突然影响躯体一侧或某一部分的无力或麻木;运动障碍;急腹症。c)血栓栓塞(静脉和/或动脉)的发生风险伴随以下情况而增加:年龄;吸烟;家族史;肥胖(体重指数超过30Kg/m2);异常脂蛋白血症;高血压;偏头痛;心脏瓣膜病;心房纤维性颤动;长期卧床不动;静脉曲张和血栓性静脉炎;产褥期;其它一些与循环系统受损相关的疾病,包括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尿毒症、慢性炎症性肠病(节段性回肠炎或溃疡性结肠炎)和镰形细胞病等。以及可提示有遗传性或获得性静脉和动脉血栓倾向的生化因子,包括激活蛋白C(APC)抵抗,高半胱胺酸、抗凝血酶缺乏、蛋白C缺乏、蛋白S缺乏、抗磷脂抗体。d)服用复合型避孕药期间,如果偏头痛发生频率增加或病情加重(可能是脑血管疾病的先兆)应立即停药。(2)肿瘤:有报道长期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的妇女患宫颈癌的风险升高,但有多少应归因于性行为和其它因素等的混合作用仍存在争论;对流行病学研究报告的分析发现乳腺癌诊出率的相对风险会轻微增加,但这些研究并未提供结论性证据;偶发良性肝肿瘤;也有罕见报道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出现恶性肝肿瘤。(3)其它情况:a)患高甘油三酯血症或有家族史的妇女在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时,其患胰腺炎的风险可能会增加。b)有报道称许多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的妇女其血压可能会有小幅升高。c)有报道下列情况可在妊娠和服用避孕药期间出现或恶化,但缺乏与服用复合口服避孕药相关的有力证据:与胆汁淤积相关的黄疸和/或瘙痒;胆结石形成;卟啉症;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尿毒症;Sydenham’s舞蹈病;疱疹;耳硬化症相关的听力丧失。d)出现急性或慢性肝功能紊乱。e)复合型口服避孕药可能对外周血胰岛素抵抗和葡萄糖耐量有影响。4.在7天的停药期中通常会出现撤退性出血,通常在最后一次服药后2-3天发生,且可能持续到服用下一盒药前还不会结束。5.漏服处理a)如果漏服在12小时之内,避孕效果不会降低。一旦想起立即补服,并在常规时间服用下1片。如果漏服超过12小时,避孕效果可能降低,可以按以下的建议进行漏服处理·漏服发生在第一周在您想起时立即补服漏服的药片(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在常规时间服下一片药。随后的7天应同时采取屏障避孕(如避孕套),漏服的前7天内有性生活,则有妊娠的可能性。漏服的药片越多,距停药期越近,妊娠的危险越高。·漏服发生在第二周在想起时立即补服,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然后按常规时间服用剩下的药片。如果在漏服药片前的7天连续正确服药,不用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如果在漏服药片前的7天没有连续正确服药,或漏服超过一片,在接下来的7天建议同时采用屏障法避孕。·漏服发生在第三周方法一:在想起时立即补服,即使这意味着同时服用两片药。在常规时间服用剩下的药片。一旦本盒药服完,立即开始服用下一盒,因此其间无停药期。在第二盒药服完之前可能没有撤退性出血,但是服药期间可能有点滴性出血或突破性出血。方法二:也可停止服用本盒药,停药7天(包括漏服药片的那天),然后继续服用下一盒。如果妇女漏服药片,并在停药期无撤退性出血,则应考虑妊娠的可能性。b)发生呕吐时的处理如果在服药的3-4小时内呕吐,药物的活性成份可能还未被完全吸收。这如同漏服一片药。因此按“漏服了如何处理”部分处理或遵医嘱。如果不想改变正常的服药顺序,可从下一盒中服用多余的药片。6.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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