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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批准文号:S20110003

生产企业: 荷兰欧加农

功能主治:1、用于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应答的不排卵者(包括多囊卵巢病,即PCOD)。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例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输卵管内配子移植(GIFT)及卵浆内精子注射(ICSI)中,以获得多个卵泡发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重组促卵泡素β注射液
注射用尿促卵泡素
注射用尿促卵泡素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重组促卵泡激素(FSH)(促卵泡素β)。辅料包括:蔗糖、枸橼酸钠、L-蛋氨酸及聚山梨酯20和苯甲醇溶解于水中,pH值通过氢氧化钠及/或盐酸调节。

本品为尿促卵泡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制得的无菌制剂。辅料为甘露醇、右旋糖酐、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

生产企业

荷兰欧加农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S20110003

国药准字H2005213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于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应答的不排卵者(包括多囊卵巢病,即PCOD)。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例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输卵管内配子移植(GIFT)及卵浆内精子注射(ICSI)中,以获得多个卵泡发育。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不育症治疗经验的医师监督下使用。不排卵连续用药,起始剂量为每天50IU,至少维持7天。若卵巢无反应,逐渐增加剂量直至卵泡发育和/或血浆雌二醇水平提示有适当的药效学反应。一般以雌二醇水平每日增加40-100%最为适宜。之后维持此剂量,直至达到排卵前状态。当超声检查显示一个优势卵泡直径至少达18mm和/或血浆雌二醇水平达300-900pg/mL(1000-3000pmol/mL)时,表明已达到排卵前状态。通常治疗7-14天可达到此状态。此时停止使用本品,并使用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诱导排卵。如果有反应的卵泡数太多或雌二醇浓度上升过快,即连续2-3天中每天雌二醇浓度成倍增加,则需要降低剂量。鉴于卵泡直径超过14mm可导致妊娠,如果有多个直径超过14mm的排卵前卵泡,则有多胎妊娠的危险。对这种情况,应停用hCG并采取避孕,以防止多胎妊娠。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可采用不同的刺激方案。推荐至少以100-225IU为最初4天的起始剂量,随后用量依卵巢的反应作个体化调整。国外临床研究表明使用本品75-375IU的维持剂量,连续6-12天即可,亦可能需要较长的治疗时间。普丽康可以单独使用或者与GnRH激动剂或拮抗剂合用以防止过早黄体化。使用GnRH激动剂时,需要较大剂量的普丽康,以获得适宜的卵巢反应。卵巢反应可通过超声检查,同时结合血浆雌二醇浓度测定来进行监控。当超声检查显示至少出现3个直径16-20mm卵泡并且有良好的雌二醇反应[每个直径大于18mm卵泡,对应血浆雌二醇的浓度为300-400pg/mL(1000-1300pmol/mL)]时,则予hCG诱导卵泡的最后成熟阶段,并于34-35小时后取卵。用量注射笔是一种能准确定量给药的精确装置。注射笔的FSH给药量比常规注射器平均高出18%。在同一个治疗周期中当注射笔与常规注射器互换时,特别是从常规注射器改换注射笔时,可能需适当调整剂量,防止用量过多。卵巢对外源性促性腺激素反应存在个体间的较大差异,因而无法设置一个统一的剂量表。其剂量必须根据卵巢的反应进行个体化调节,这就需要超声监测及检测雌二醇浓度。国内外在普丽康和尿源FSH的比较临床研究中,普丽康比尿源FSH更为有效,较低的总剂量和较短疗程就能达到排卵前状态。因此,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的本品,这不仅有利于卵泡的发育,并能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的危险。使用普丽康的临床经验是根据对上述两个适应症的三个周期以上的治疗。体外受精的经验表明最初4次的治疗成功率保持稳定,以后逐渐下降。用法如果发现注射液不澄明或有颗粒物请不要使用。笔芯装普丽康注射液采取皮下注射的给药方式,应与普丽康笔联合使用。应遵照普丽康笔的使用说明。注射前应排除笔芯内的气泡(见笔的使用说明)。用完的笔芯不能重新灌装。不能将其他药物混合在笔芯内。注射后应立即废弃针头。未使用的药品或废物应按当地要求进行处置。给药部位应变换,以免脂肪萎缩。患者经医师适当指导后,可以采用注射笔自行注射。

本品可用于肌肉注射,在注射前可将粉末溶于氯化钠注射液中,为避免注射容量过大,可将本品5瓶溶于1ml的溶剂中。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 本品的治疗目的是产生单个成熟的格拉夫卵泡,然后使用HCG促使卵子释放。 本品可在一个疗程内每日注射,在有月经的患者,治疗应在月经周期的头七天内开始。 应根据患者的反应来调节治疗方案。通常的治疗方案开始是每天注射FSH达75~150单位,如果必要的话,间隔7天或14天每天可增加或减少75单位,以获得适度的(而非过度)的反应,如果4周后治疗反应仍不佳,本周期的治疗就应停止。 如果反应适度,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24~48小时,应单次肌注剂量10,000单位的HCG,并建议患者在应用HCG的当天或第二天过性生活。 如果反应过度,就应停止治疗并不再使用HCG,在下一周期应用较前一周期剂量为低的治疗方案。 2、用于辅助生育技术超促排卵者。 超排卵女性的治疗方案包括在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每日应用150~225单位的本品,根据患者的反应调整剂量(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450单位),继续治疗,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在最后一次注射本品后的24~48小时,单次注射剂量10,000单位的HCG以诱导卵泡的最终成熟。 现在已广泛应用GnRH激动剂的降调节(Down-regulation)来抑制内源性的LH峰并控制LH的水平,在通常的用药方案中,一般在激动剂治疗近两周后,开始应用本品,继续应用这两种药物,直到获得足够的卵泡发育。 举例说明,在头七天可肌注225单位的本品,根据卵巢的治疗反应调节此后的剂量。

副作用

1、对本品以及任何辅料成份过敏者。2、卵巢、乳腺、子宫、垂体或下丘脑肿瘤。3、、妊娠或哺乳期妇女。4、尚未确诊病因的阴道出血。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6、与多囊卵巢病(PCOD)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1.对本品以及任一成分过敏者。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3.卵巢、乳腺、子宫、下丘脑或垂体肿瘤。 4.尚未诊断明确的阴道出血。 5.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 6.与多囊卵巢无关的卵巢囊肿或卵巢增大。 7.性器官畸形不宜妊娠者。 8.子宫纤维瘤不宜妊娠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成分

1、用于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应答的不排卵者(包括多囊卵巢病,即PCOD)。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超促排卵,例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ET),输卵管内配子移植(GIFT)及卵浆内精子注射(ICSI)中,以获得多个卵泡发育。

1.用于不排卵(包括多囊卵巢综合征)且对枸橼酸克罗米芬治疗无效者。2.用于辅助生殖技术超促排卵者。

药理作用

药理作用重组促卵泡激素β(FSH)为采用DNA重组技术,由CHO细胞表达获得。FSH在促使卵泡正常生长、成熟和性腺甾体类固醇的产生中不可缺少。在女性,FSH的浓度对卵泡发育的启动和周期,及随后使卵泡达到成熟的时间和卵泡数目均至关重要。重组促卵泡激素β可促进性腺功能障碍妇女卵巢卵泡的生长;并可用于辅助生殖技术中促使多个卵泡发育。重组促卵泡激素β治疗通常要在相关的卵泡发育参数达到所需水平后使用hCG,以诱导卵泡最后阶段的成熟、减数分裂的恢复和卵泡的破出。

尿促卵泡素是从绝经期妇女尿中提取纯化而来,其活性成分是FSH,FSH具有促进卵泡募集与发育的作用。对于非原发性卵巢功能衰竭的妇女,尿促卵泡素能刺激卵巢卵泡发育。在缺少内源性LH峰的情况下,当监测结果显示卵泡已充分发育时,注射本品后应注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以促进卵泡充分发育成熟和排卵。

注意事项

1、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但本品为仅用于女性的促生殖产品,故不应用于儿童。2、首次使用本品应在医师监督下进行。3、在使用多种药物治疗不育症的妇女中发现有卵巢及其它生殖系统的良性或恶性肿瘤的报道。使用促性腺激素是否增加这些不育症妇女患肿瘤风险还没有进一步证实。4、使用促性腺激素促排卵可增加多胎妊娠的危险。适当调整FSH剂量可防止多卵泡发育。多胎妊娠,特别是胎数多时都能增加对母体和围产期的危险。接受治疗前,应告知患者及其配偶存在多胎妊娠的潜在危险。5、接受辅助生殖技术妇女的流产率高于正常人群。6、接受辅助生殖技术特别是体外受精的不孕妇女常存在输卵管异常而导致异位妊娠。因此早期超声检查以确认是否宫内妊娠至关重要。7、不必要的卵巢过度刺激:应在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定期超声检查,监测卵泡发育和雌二醇水平。除大量卵泡发育外,雌二醇水平会迅速上升(如连续2-3天,雌二醇水平增加超过一倍,达到一个极高值)。用超声检查可诊断卵巢过度刺激。如果出现不必要的卵巢过度刺激(即不是辅助生殖计划所要求的有控制的卵巢过度刺激),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避免妊娠;由于hCG也可引起大量排卵,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OHSS),也应停止使用。轻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的临床表现为腹痛、恶心、腹泻以及卵巢或卵巢囊肿轻中度增大。暂时的肝功能检查异常提示肝功紊乱,并可伴随肝脏活组织检查的形态学变化,已与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一并报告。有生命危险的重度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罕见;其临床表现为卵巢巨大囊肿(易破裂)、腹水、胸水和体重增加。与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相关的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罕见发生。8、通常有血栓形成危险因素的妇女,如有个人或家族病史、严重肥胖(体重指数>30kg/m2)或血栓形成倾向,使用促性腺激素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发生静脉或动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增加。这些妇女需权衡IVF治疗的利弊。然而,应该注意妊娠本身也会增加血栓形成的发生率。9、非性腺性内分泌疾病(例如甲状腺、肾上腺或垂体疾病)尚未控制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10、尚未发现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有影响。11、本品可能含有痕量的链霉素和/或新霉素,可使易感者出现过敏反应。12、辅助生殖技术的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稍高于自然妊娠;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稍高是与双亲情况(女方年龄、精子性质)的差异以及使用辅助生殖技术造成的多孕高发生率有关。尚未发现辅助生殖技术期间使用促性腺激素与先天性畸形发生率稍高之间的关系。

1.确认夫妇不育的诊断,并推定是否为适应症。 2.坚持应用所推荐的治疗剂量,并监测治疗方案以减少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在临床验证中,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症的发生率低于1%。 3.应用本品治疗过度的卵巢反应一般不诱发明显的不良反应,除非使用HCG来诱导排卵或已发生妊娠。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通常发生在应用HCG治疗或排卵后1~2周。 4.如果出现骨盆疼痛、腹胀等症状或卵巢增大,或雌激素测定或超声检查提示过度的雌激素反应,应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不再接用HCG治疗,同时避免性交以防止发生卵巢的过度刺激。 5.可能出现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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