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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肝浸膏片
复方肝浸膏片

复方肝浸膏片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肝浸膏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1982

生产企业: 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失血性贫血,孕期、哺乳期妇女贫血、儿童生长发育期贫血。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肝浸膏片
复方肝浸膏片
氨甲环酸片
氨甲环酸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肝浸膏83mg、枸橼酸铁铵133mg、维生素B10.2mg、维生素B20.07mg、干酵母9.23mg。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生产企业

重庆佳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0021982

国药准字H3102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失血性贫血,孕期、哺乳期妇女贫血、儿童生长发育期贫血。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副作用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用于缺铁性贫血,营养性贫血,失血性贫血,孕期、哺乳期妇女贫血、儿童生长发育期贫血。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药理作用

处方中肝浸膏系从哺乳动物的鲜肝中提取精制,内含维生素B12,叶酸及其他营养成分,维生素B12在体内作为辅酶,参与核酸、胆碱,氨基酸的合成及脂肪、糖的代谢,从而促进红细胞的发育与成熟,维持骨髓造血功能、是造血的重要原料。叶酸参与红血球和血红蛋白的生成。维生素B1参与机体糖的代谢过程,维持神经、心脏及消化系统正常机能;维生素B2参与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核酸和脂肪的代谢可提高肌体对蛋白质的利用率,参与细胞的生长代谢,改善贫血症状。枸橼酸铁铵为三价铁,作为造血原料促进血红蛋白合成及红细胞成熟。干酵母含多种B族维生素,与上述原料配伍共同参与红血球和血红蛋白的生成,促进红细胞的发育与成熟,并减轻铁剂引起的胃肠道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忌与茶同服,以免影响铁的吸收。(2)本品因含铁剂口服使大便发黑。(3)本品长期服用可发生便秘。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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