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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普利片
雷米普利片

雷米普利片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雷米普利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23

生产企业: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梗发作后的前几天之内出现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雷米普利片
雷米普利片
阿托伐他汀钙胶囊
阿托伐他汀钙胶囊
主要成分

雷米普利。化学名称:(2s,3as,6as)-1-{(s)-2-{[(s)-1-(乙氧羰基)-3-苯丙基]氨基}丙酰基}-八氢环戊并[b]吡咯-2-羧酸。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生产企业

昆山龙灯瑞迪制药有限公司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23

国药准字H200519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梗发作后的前几天之内出现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者。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Ia和l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载脂蛋白B升高和甘油三酯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用法用量

高血压开始时2.5mgqd,根据病人的反应,如有必要,间隔2-3周后将药量加倍。一般维持量为2.5-5mg,最大量为10mg/日,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为50-20ml/分):最初用量通常为1.25mgqd,最大量为5mg/日。充血性心力衰竭最初药量为1.25mgqd。根据病人的反应,可间隔1-2周后将药量加倍,如果每日需服2.5mg或更大剂量,可分2次服用。最大量为10mg/日。心肌梗塞后最初用量为2.5mgbid。如果病人耐受不了这一初始剂量,可先服1.25mg,bid,连服2日。最大用量为10mg/日。

病人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标准的低胆固醇饮食控制。在整个治疗期间也应维持合理膳食。应根据低密度脂蛋白胆同醇基线水平、治疗目标和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剂量的个体化调整。常用的起始剂量为10mg,每日一次。剂量调整时间间隔应为4周或更长。本品最大剂量为每天一次80mg。其余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且伴肾动脉狭窄患者,左心室血液输入或输出减少,低血压或循环状况不稳定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便秘、胃肠胀气、消化不良和腹痛,通常在继续用药后缓解。临床试验中低于2%的患者因与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根据临床研究的数据和上市后广泛经验,阿托伐他汀钙的不良事件如下述。其余请详见说明书。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及哺乳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期和哺乳期妇女禁用阿托伐他汀钙。育龄妇女应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阿托伐他汀对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动物试验证实,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对胚胎和婴儿的生长发育可能产生影响。当服用阿托伐他汀剂量超过20 mg/kg/日(相当于临床人体给药剂量)时。大鼠后代发育迟缓,出生后存活率下降。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应由专科医生判断。本品在儿童的治疗经验仅限于少数(4到17岁)患有严重脂质紊乱如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在这一患者人群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根据患者的反应和耐受性,剂量可增加至每日80毫克。尚无本品对该人群生长发育的安全性资料。老年用药:在年龄70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推荐剂量的阿托伐他汀钙,其疗效及安全性与普通人群没有区别。

成分

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梗发作后的前几天之内出现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者。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包括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杂合子型)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相当于Fredrickson分类法的IIa和lIb型)患者,如果饮食治疗和其它非药物治疗疗效不满意,应用本品可治疗其总胆固醇升高、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升高、载脂蛋白B升高和甘油三酯升高。在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阿托伐他汀钙可与其它降脂疗法合用或单独使用(当无其它治疗手段时),以降低总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

药理作用

雷米普利为一前体药物,经胃肠道吸收后在肝脏水解成有活性的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雷米普利拉而发挥作用。服用雷米普利可导致血浆肾素活性的升高,和血管紧张素II及醛固酮血浆浓度的下降。因为血管紧张素II的减少,ACE 抑制剂可导致外周血管扩张和血管阻力下降,从而产生有益的血流动力学效应。

注意事项

严重、恶性高血压、伴有严重的心力衰竭、已有或可能发展为液体或盐缺乏、已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慎用。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3. 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4.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肌酸激酶;6.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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