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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硝香豆素片
醋硝香豆素片

醋硝香豆素片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醋硝香豆素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677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醋硝香豆素片
醋硝香豆素片
氯化钾缓释片
氯化钾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含醋硝香豆素(C19H15NO6)。 分子式:C19H15NO6 分子量:353.34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氯化钾。

生产企业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广州迈特兴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0677

国药准字H1091006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 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 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洋地黄化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 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以及Bartte's综合征等。 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多源性早搏或快速性心律失常。

用法用量

口服第一日4~8mg,分次服用,第二日为2~4mg; 维持量:一日2.5~5mg,分次服用。

口服。成人每次1g,每日2g,早晚各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禁用于有出血倾向者、胃肠道潰疡、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分娩或手术后三天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

1.口服偶可有胃肠道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咽部不适、胸痛(食道刺激),腹痛、腹泻、甚至消化性溃疡及出血。在空腹、剂量较大及原有胃肠道疾病者更易发生; 2.高钾血症。应用过量、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易发生。表现为软弱、乏力、手足口唇麻木、不明原因的焦虑、意识模糊、呼吸困难、心率减慢、心律失常、传导阻滞、甚至心脏骤停。心电图表现为高而尖的T波、并逐渐出现P-R间期延长。P波消失、QRS波变宽、出现正弦波。一旦出现高钾血症,应立即处理: (1)立即停止补钾、避免应用含钾饮食、药物及保钾利尿药。 (2)静脉输注高浓度葡萄糖注射液和胰岛素,以促进K+进入细胞,10%~25%葡萄糖注射液每小时300~500ml。每20g葡萄糖加正规胰岛素10单位。 (3)若存在代谢性酸中毒,应立即使用5%碳酸氢钠注射液,无酸中毒者可使用11.2%乳酸钠注射液,特别是QRS波增宽者。 (4)糖酸钙注射液10ml,静脉注射2分钟,必要时间隔2分钟重复使用。 (5)口服降钾树脂以阻滞肠道K+的吸收,促进肠道排K+。 (6)伴有肾功能衰竭的严重高钾血症。可行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而以血透清除。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分娩后三天内、妊娠后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人肾脏清除K+能力下降,应用钾盐时较易发生高钾血症。用药期间应随访检查血钾。

成分

用于预防和治疗血管内血栓性疾病,如,防治静脉血栓、肺栓塞、心肌梗塞及心房纤颤引起的栓塞。尤其适用于长期维持抗凝者,对急性动脉闭塞需先用肝素控制症状,再用本品。

1.治疗低钾血症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 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利 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 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等。 2.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洋地黄化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 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以及Bartte's综合征等。 3.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多源性早搏或快速性心律失常。

药理作用

本品系双香豆素的合成代用品,化学结构与维生素K相似,与维生素K发生竞争性拮抗,妨碍后者的利用,使肝脏中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II、Ⅶ、Ⅸ、Ⅹ的合成受阻。是双香豆素类中抗凝效力最强的口服抗凝药。作用较双香豆素快,但维持时间较短。对已合成的凝血酶原和凝血因子无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屏障,妊娠期给药可造成胎儿内出血或死胎;应用于妊娠最初3个月,有致胎儿畸形可能;产前服用可致新生儿或胎儿内出血和分娩流血过多。故孕妇及哺乳妇女禁用。遗传性易栓症需抗凝的妊娠妇女最好选用肝素,遗传性易栓症者需与肝素合并用药3~5天再以本品作长期抗凝维持; 2.本品能经乳腺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可致婴幼儿低凝血酶原血症; 3.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恶病质、结缔组织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热、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重度营养不良、维生素C或K缺乏、胰腺疾病、口炎性腹泻、近期放射治疗后、严重糖尿病、高血压病、各种血液病、活动性消化性潰疡、潰疡性结肠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肾功能不全等; 4.治疗期间应避免任何组织创伤,定期监测凝血酶原时间,以及大便潜血和尿隐血。

1. 服用时需遵医嘱;2. 避免与高钾食物同服;3. 定期检查血钾水平;4. 肾功能不全者慎用;5. 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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