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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沙丁胺醇气雾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0217

生产企业: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急性肝炎、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如大量饮酒或服食某种特效药物对肝细胞有损伤,可兼服本品,保护肝脏。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沙丁胺醇气雾剂
沙丁胺醇气雾剂
拉米夫定片
拉米夫定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水飞蓟素。水飞蓟素为四种异构体的混合物。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拉米夫定

生产企业

广州东康药业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217

国药准字H2003058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如大量饮酒或服食某种特效药物对肝细胞有损伤,可兼服本品,保护肝脏。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用法用量

除非有医生特别指示,严重患者:每天420mg,分三次于饭前服用;维持剂量与中等程度肝病患者,每天280mg,分两次于饭前服用。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副作用

未知。

对拉米夫定或制剂中其他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无16岁以下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资料。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 2.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对于因年龄增大而肾脏排泄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拉米夫定代谢无显著变化,只有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时,才有影响。

成分

急性肝炎、慢性肝炎、初期肝硬化、脂肪肝、中毒性肝损伤,如大量饮酒或服食某种特效药物对肝细胞有损伤,可兼服本品,保护肝脏。

拉米夫定片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药理作用

已经证实在各种毒性肝损害病理模型中,水飞蓟素能中和由毒蕈素、α-鹅膏菌素(在鬼笔鹅膏真菌中发现的毒性物质)、四氯化碳、半乳糖胺、硫代乙酰胺和肝病毒FV3引起的中毒。

拉米夫定是核苷类抗病毒药。对体外及实验性感染动物体内的乙型肝炎病毒(HBV)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拉米夫定可在HBV感染细胞和正常细胞内代谢生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它是拉米夫定的活性形式,既是HBV聚合酶的抑制剂,亦是此聚合酶的底物。拉米夫定三磷酸盐渗入到病毒DNA链中、阻断病毒DNA的合成。拉米夫定三磷酸盐不干扰正常细胞脱氧核苷的代谢,它对哺乳动物DNA聚合酶a和b的抑制作用微弱,对哺乳动物细胞DNA含量几乎无影响。拉米夫定对线粒体的结构、DNA含量及功能无明显的毒性。对大多数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HBVDNA检测结果表明,拉米夫定能迅速抑制HBV复制,其抑制作用持续于整个治疗过程,同时使血清氨基转移酶降至正常。

注意事项

药物治疗不能替代对导致肝损伤(例如:酒精)因素的排除。对于出现黄疸的病例(皮肤浅黄或暗黄,眼巩膜黄染),应咨询医师。此药不适用于治疗急性中毒。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本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本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本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本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本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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