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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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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3195

生产企业: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能量补充药。本品是静脉营养的组成部分之一,为机体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用于胃肠外营养补充能量及必需脂肪酸,预防和治疗人体必需脂肪酸缺乏症,也为经口服途径不能维持和恢复正常必需脂肪酸水平的病人提供必需脂肪酸。30%脂肪乳注射液更适合输液量受限制和能量需求高度增加的病人。卵磷脂可辅助治疗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以及小儿湿疹,神经衰弱症。在药用辅料中作增溶剂、乳化剂及油脂类的抗氧化剂。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液
注射液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主要成分

其结构式为:CH2OCOR1R2COOCHOCH2-O-P-O-CH2CH2N+(CH3)O本品系由注射用大豆油经注射用卵磷脂乳化并加注射用甘油制成的灭菌乳状液体.每1000ml含:10%20%30%注射用大豆油100g200g300g注射用卵磷脂12g12g12g注射用甘油22g22g16.7g注射用水(加至)1000m11000m11000m1pH值约为888渗透压/kgH2O)30035O310能量MJ(kcal)4.6(1100)8.4(2000)12.6(3000)。

其主要成份为还原型谷胱甘肽,其结构式为:C10H18O6N3S

生产企业

华瑞制药有限公司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3195

国药准字H2003126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能量补充药。本品是静脉营养的组成部分之一,为机体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用于胃肠外营养补充能量及必需脂肪酸,预防和治疗人体必需脂肪酸缺乏症,也为经口服途径不能维持和恢复正常必需脂肪酸水平的病人提供必需脂肪酸。30%脂肪乳注射液更适合输液量受限制和能量需求高度增加的病人。卵磷脂可辅助治疗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以及小儿湿疹,神经衰弱症。在药用辅料中作增溶剂、乳化剂及油脂类的抗氧化剂。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用法用量

成人:静脉滴注,按脂肪量计,每天最大推荐剂量为3g(甘油三酯)/kg.本品提供的能量可占总能量的70%.10%、20%脂肪乳注射液500ml的输注时间不少于5小时;30%脂肪乳注射液250ml的输注时间不少于4小时.新生儿和婴儿:10%、20%脂肪乳注射液每天使用剂量为0.5~4g(甘油三酯)/kg,输注速度不超过0.17g/kg/小时.每天最大用量不应超过4g/kg.只有在密切监测血清甘油三酯、肝功能、氧饱和度等指标的情况下输注剂量才可逐渐增加至每天4g/kg.早产儿及低体重新生儿,最好是24小时连续输注,开始时每天剂量为0.5~1g/kg,以后逐渐增加到每天2g/kg.必需脂肪酸缺乏者:为预防和治疗必需脂肪酸缺乏症(EFAD),非蛋白热卡中至少有4~8%的能量应由脂肪乳注射液来提供,以供给足够量的亚油酸和亚麻酸.当EFAD合并应激时,治疗EFAD所需脂肪乳注射液的量也应相应增加.用法:本品可单独输注或用于配制含葡萄糖、脂肪、氨基酸、电解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的<全合一>营养混合液.只有在可配伍性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才能将其它药品加入本品内.本品也可与葡萄糖注射液或氨基酸注射液通过Y型管道混合后输入体内.该法既适用于中心静脉也适用于外周静脉.在无菌操作条件下,下列药品可加入本品内:1.维他利匹特(成人)/维他利匹特(儿童);2.水乐维他(有关配制方法详见水乐维他说明书)。

1.给药途径:  1.1.静脉注射: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加入100ml、250~500ml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滴注。  1.2.肌内注射给药:将之溶解于注射用水后肌内注射。 2.用量:  2.1.化疗患者:给化疗药物前l5分钟内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于15分钟内静脉输注,第2-5天每天肌注本品0.6g。使用环磷酰胺(CTX)时,为预防泌尿系统损害,建议在CTX注射完后立即静脉注射本品,于15分钟内输注完毕;用顺氯铵铂化疗时,建议本品的用量不宜超过35mg/mg顺氯铵铂,以免影响化疗效果。  2.2.肝脏疾病的辅助治疗。  对于病毒性肝炎:1.2g,qd,iv,30天;  重症肝炎:1.2~2.4g,qd,iv,30天;  活动性肝硬化:1.2g,qd,iv,30天;  脂肪肝:1.8g,qd,iv,30天;  酒精性肝炎:1.8g,qd,iv,14–30天;  药物性肝炎:1.2-1.8g,qd,iv,14-30天;滴注时间为1-2小时。  2.3.用于放疗辅助用药,照射后给药,剂量1.5g/m2,或遵医嘱。  2.4.其他疾病:如低氧血症,可将1.5g/m2本品溶解于100ml生理盐水中静脉输注,病情好转后每天肌内注射0.3-0.6g维持。 3.疗程:肝脏疾病一般30天为一疗程,其他情况根据病情决定。

副作用

休克和严重脂质代谢紊乱(如高脂血症)血栓患者禁用。

对本品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早产儿、婴儿和儿童应谨慎用药,尤其是肌内注射。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无禁忌。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适当减少用药剂量。并在用药过程中严密监视。

成分

能量补充药。本品是静脉营养的组成部分之一,为机体提供能量和必需脂肪酸,用于胃肠外营养补充能量及必需脂肪酸,预防和治疗人体必需脂肪酸缺乏症,也为经口服途径不能维持和恢复正常必需脂肪酸水平的病人提供必需脂肪酸。30%脂肪乳注射液更适合输液量受限制和能量需求高度增加的病人。卵磷脂可辅助治疗动脉粥样硬化,脂肪肝,以及小儿湿疹,神经衰弱症。在药用辅料中作增溶剂、乳化剂及油脂类的抗氧化剂。

1.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2.放射治疗患者;3.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败血症等;4.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包括酒精性脂肪肝、酒精性肝纤维化、酒精性肝硬化、急性酒精性肝炎)及其他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5.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6.解药物毒性(如肿瘤化疗药物,抗结核药物,精神神经科药物,抗抑郁药物,扑热息痛等)。

药理作用

某些不饱和脂肪酸,机体自身不能合成,需从植物油摄取,是机体不可缺少的营养素,故称必需脂肪酸,又是前列腺素、血栓烷及白三烯等生理活性物质的前体.脂肪酸是人体的主要能源物质,脂肪酸氧化是是体内能量的重要来源.在氧供给充足的情况下,脂肪酸可在体内分解成CO2及H2O并释出大量能量,以ATP形式供机体利用.除脑组织外,大多数组织均能氧化脂肪酸,尤以肝及肌肉最活跃.磷脂是是构成细胞生物膜(细胞膜、核膜、线粒体膜)脂双层的基本骨架,还是构成各种脂蛋白的主要组成成分,参与脂肪和胆固醇的运输.血浆中磷脂过低,则胆固醇/卵磷脂比值增大,易出现胆固醇沉积而引起动脉粥样硬化,故磷脂有抗高胆固醇血症的作用.此外,在胆汁中磷脂与胆盐、胆固醇一起形成胶粒,利于胆固醇的溶解和排泄.磷脂在自然界中广泛分布,植物中以大豆等种子中含量较为丰富,动物中神经组织含量最高.本品是供静脉输注用的灭菌的脂肪乳剂,含有注射用大豆油和注射用卵磷脂,其中约60%的脂肪酸是必需脂肪酸.本品粒径大小和生物特性与天然乳糜微粒相似。

1.还原型谷胱甘肽是含有巯基(SH)的三肽类化合物,在人体内具有活化氧化还原系统,激活SH酶、解毒作用等重要生理活性。 2.本品参与体内三羧酸循环和糖代谢,促进体内产生高能量,起到辅酶作用,是甘油醛磷酸脱氢酶的辅基,又是乙二醛酶及丙糖脱氢酶的辅酶。 3.本品能激活体内的SH酶等,促进碳水化合物、脂肪及蛋白质的代谢,以调节细胞膜的代谢过程。 4.本品参与多种外源性、内源性有毒物质结合生成减毒物质。

注意事项

本品慎用于脂肪代谢功能减退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酮中毒、胰腺炎、甲状腺机能低下(伴有高脂血症)以及败血症患者慎用。这些患者输注本品时,应密切观察血清甘油三酯浓度,连续使用一周以上的患者,应检查患者的脂肪廓清能力。对大豆蛋白过敏者慎用本品,使用前必须做过敏试验。新生儿和未成熟儿伴有高胆红素血症或可疑肺动脉高压者应谨慎使用本品。新生儿,特别是未成熟儿,长期使用本品必须监测血小板数目、肝功能试验和血清甘油三酯浓度。采血时,如本品还没有从血流中完全清除,则将干扰其它实验室检测项目(如胆红素、乳酸脱氢酶、氧饱和度、血红蛋白等)。绝大多数病人在本品输注后5~6小时,即可被完全清除。孕妇:已有报道表明妊娠妇女使用10%和20%脂肪乳注射液是安全和成功的。理论上30%与10%和20%脂肪乳注射液一样,也能用于妊娠妇女,但尚缺乏动物生殖研究的证据。婴儿与儿童:因缺乏30%脂肪乳注射液用于婴儿和儿童的经验,所以暂不推荐给婴儿和儿童使用。使用本品一周以上必须做脂肪廓清试验。具体操作如下:输注前采血样,离心,如果血浆呈乳状,则原定的输注计划应延期实施(此法不适用于高脂血症的患者);当发现病人脂肪廓清能力降低时,最好再查血清甘油三酯。对于婴儿和儿童,监测脂肪廓请能力的最可靠的办法是定期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水平。本品开瓶后一次未使用完的药液应予丢弃,不得再次使用。

1.在医生的监护下,在医院内使用本品。 2.注射前必须完全溶解,外观澄清、无色。 3.放在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 4.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出疹、面色苍白、血压下降、脉搏异常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5.肌内注射仅限于需要此途径给药时使用,并应避免同一部位反复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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