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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苦参碱
注射用苦参碱

注射用苦参碱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苦参碱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0832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苦参碱
注射用苦参碱
消炎利胆片
消炎利胆片
主要成分

  苦参碱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生产企业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832

国药准字Z4402315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本品150mg用适量注射用水充分溶解加入10%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每日一次,二个月为一个疗程。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禁忌

成分

用于使慢性肝炎患者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胆红素恢复正常。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药理作用

  苦参碱对异硫氰酸1-萘酯所致胆汁郁积型黄疸模型小鼠腹腔注射给药,可降低其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结合胆红素水平,并减轻模型动物的肝细胞损害。

注意事项

  本品偶致恶心、腹胀、头痛及眩晕,数天后可消失,如仍有反应应停药,通常会消失。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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