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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批准文号:H20110273

生产企业: Bristol-MyersSquibbCompany

功能主治:单独使用本品,建议联合饮食及运动疗法,达到控制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血糖的作用。本品还可和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并用以控制2型糖尿病人血糖。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瑞平(格列美脲滴丸)
瑞平(格列美脲滴丸)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盐酸二甲双胍。

格列美脲

生产企业

Bristol-MyersSquibbCompany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10273

国药准字H2004177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单独使用本品,建议联合饮食及运动疗法,达到控制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血糖的作用。本品还可和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并用以控制2型糖尿病人血糖。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Ⅱ型)糖尿病。

用法用量

2型糖尿病使用本品治疗高血糖时没有固定的剂量。在不超过最大推荐剂量,即2000毫克/日的情况下,剂量根据作用和耐受必须个体化。 本品通常随晚餐单次服药,为了减少胃肠道并发症的发生,也为了使用最小剂量的药物使患者的血糖足以控制,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逐渐增加剂量。 治疗开始和调整剂量期间(见推荐的服药计划),测定空腹血糖可用于确定本品治疗反应,以及确定患者最小的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隔三月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磺脲类药物及胰岛素联合使用,治疗的目标都是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使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监测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可以确定原发失效和继发失效,前者是指服用最大推荐剂量的药物仍不能有效降低血糖,而后者是指经过最初一段有效期后而丧失满意的降糖作用。 对于通常单纯饮食控制血糖良好而暂时血糖升高的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是有效的。 推荐服药计划 成人-通常,低于1500毫克/日的剂量时,临床上没有明显的反应。但是为了减少胃肠道不良反应,建议从小量开始服用,逐渐增加剂量。 通常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的起始剂量为500毫克,1次/日随晚餐服用。每周剂量增加500毫克,最大剂量至2000毫克,1次/日随晚餐服用。如果用至2000毫克,1次/日,血糖仍没控制满意,可以考虑改用1000毫克,2次/日试验性治疗。如果还需要更大量的二甲双胍,应当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片2550毫克/日的最大剂量,分次服用。 一项由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转变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治疗的随机实验,结果提示,接受盐酸二甲双胍片治疗的患者可以安全的以相同剂量转换为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1次/日的治疗,最高至2000毫克,1次/日,转变后要严密监测血糖,并相应调整剂量。 从其他降糖治疗转变治疗 除了氯磺丙脲,患者从其他的口服降糖药转为本品治疗时通常是不需要转换期,服用氯磺丙脲的患者在换用本品的最初2周要密切注意,因为氯磺丙脲在体内滞留时间长,易导致药物作用过量,发生低血糖。 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如果服用最大推荐剂量的本品数周后仍无反应的患者,应当考虑在维持最大剂量治疗的同时逐渐加用磺脲类口服降糖药物,除非患者已存在对磺脲类药物原发或继发失效,目前仅有二甲双胍与格列苯脲(优降糖)之间相互作用的临床和药代动力学的数据。 联合服用本品与磺脲类药物,通过调整两种药物的剂量可以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联合本品治疗,磺脲类药物发生低血糖的危险性持续存在,甚至有所增加,应当进行恰当的预防。(见所选择的磺脲类药物的包装说明)。 如果患者联合最大剂量的本品与最大剂量的口服磺脲类药物治疗1至3个月仍不能满意控制血糖,要考虑改变治疗方法,包括联合本品、胰岛素治疗或胰岛素单独治疗。 与胰岛素在成人中联合使用 开始加用本品治疗时可以维持胰岛素的剂量。胰岛素治疗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500毫克,1次/日。如果患者的反应不够时,1周后增加500毫克,此后可以每周增加500毫克直到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推荐的每日最大剂量是2000毫克。当联合使用本品与胰岛素的患者的空腹血糖降至120mg/dl以下时,建议减低胰岛素剂量的10%~25%。或遵医嘱。应当根据血糖降低的反应继续进行个体化的调整。

本品用量一般应视血糖水平而定,应使用获得血糖满意控制的最小剂量。 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并据医生处方按时按量服用。若发生服药差错,如漏服一次药量,不可于下次服药时以大剂量来纠正。对这些差错(特别是漏服一次药量或进餐)或在病人不能按时服药的某情况下,病人需事先与医生讨论,并获同意方可采取相应措施。如果发现服用剂量过高或服用了额外剂量,必须立即通知医生。 根据定期血糖、尿糖检测结果确定本品的初始剂量及维持剂量,监测血糖、尿糖还有助确定该药是否出现原发或继发失效。 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初始剂量为1mg(1粒),一天一次。若需要,可以增加每天的剂量。建议根据血糖监测结果,逐渐增加剂量,如:每1~2个星期按以下步骤增加剂量:1mg-2mg-3mg-4mg-6mg(1粒-2粒-3粒-4粒-6粒),仅个别病人需用至8mg(8粒)。 获得糖尿病良好控制的剂量范围:一般,糖尿病得到良好控制的病人,每天剂量为1~4mg(1~4粒),仅少数病人每天剂量大于6mg(6粒)。 服药时间:由医生根据病人的生活方式确定其服药时间。一般,一天一次顿服即可,建议于早餐之前服用;若不吃早餐,则于第一次正餐之前即刻服用。尤其注意,服药后不要忘记进餐。 后续剂量调整:随着糖尿病症状的改善,胰岛素敏感性的增强,格列美脲的需要量也应逐渐减少,为避免低血糖发生,应及时减少药量,甚至停用格列美脲。当病人的体重或病人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或出现其他情况,导致病人易出现低血糖或高血糖时也应考虑调整剂量。 治疗时间:格列美脲的治疗一般需长期进行。 从其它口服降糖药改为本品:本品与其他口服降糖药没有确切的剂量关系。当用本品代替其它口服降糖药时,建议起始剂量为每天1mg(1粒),即使正在使用最大剂量的其它口服降糖药时也应如此。所有格列美脲剂量的增加,都应该遵照上述“初始剂量及剂量调整方法”的要求去做。考虑到以前降糖药的效力及持续作用时,需要中断一下治疗,以避免药物累积作用而引起低血糖。 用法:服用本品时,不得嚼碎,并以足量的水(约半杯)送服。

副作用

患下列疾病者禁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 1.肾脏疾病或由心血管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及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如血肌酐水平≥1.5mg/dl(男),≥1.4mg/dl(女)或肌酐清除率异常)。 2.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接受过放射性治疗包括胃肠外给予碘标造影剂的病人应暂停应用盐酸二甲双胍,因为用这类产品可导致肾功能的急性改变。 4.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本品中的任何成份过敏。 5.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有或没有昏迷。 6.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7.酗酒。 8.维生素B12、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本品不适用于治疗胰岛素型(Ⅰ型)糖尿病,曾有酮症酸中毒病史、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前期或糖尿病昏迷的病人。 本品不可用于对格列美脲、其他磺脲类、其他磺胺类或赋形剂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对于严重肝功损害病人和透析病人使用格列美脲,尚无足够经验。严重肾脏损害或肝功损害的病人,应改为胰岛素治疗,这不仅仅只是为了更好的控制血糖。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在儿童中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证实。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在孕妇进行充分、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在孕妇使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明确,因此孕妇禁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二甲双胍可通过乳汁排泌,因此,哺乳期妇女禁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随年龄增大肾功能会出现生理性减退,因此需注意剂量的选择及定期检查肾功能。通常对老年患者不应接受最大剂量的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治疗。对8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不应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除非其肌酐清除率显示其肾功能确实没有降低。

成分

单独使用本品,建议联合饮食及运动疗法,达到控制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血糖的作用。本品还可和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并用以控制2型糖尿病人血糖。

用于节食、体育锻炼及减肥均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非胰岛素依赖型(Ⅱ型)糖尿病。

药理作用

本品为降血糖药,可降低2型糖尿病患者空腹及餐后高血糖,可使h、HbAlc下降1%-2%。其降血糖的机制是:1.增加周围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增加胰岛素介导的葡萄糖利用。2.增加非胰岛素依赖的组织对葡萄糖的利用,如脑、血细胞、肾髓质、肠道、皮肤等。3.抑制肝糖原异生作用,降低肝糖输出。4.抑制肠壁细胞摄取葡萄糖。与胰岛素作用不同,本品无促进脂肪合成作用,对正常人无明显降血糖作用,对2型糖尿病单独应用时一般不引起低血糖。文献报道,盐酸二甲双胍大鼠口服LD50为1.0g/kg,皮下注射LD50为0.3g/kg。

依据格列美脲的经验及基于其他磺脲类药物的认识,应考虑下列不良反应。 低血糖:由于本品降低血糖的作用,可以引起低血糖(有时可致低血糖持续时间延长)。 低血糖可能引起的症状有:头疼、极度饥饿感、恶心、呕吐无力、嗜睡、睡眠障碍、烦躁不安、攻击行为、注意力不集中、反应性和警觉性受到损害、抑郁、意识模糊、讲话语无伦次、失语症、视力障碍、震颤、轻瘫、感觉紊乱、头晕、无助感、失去自我控制、谵妄、脑性惊厥、嗜睡及丧失知觉,甚至出现昏迷、呼吸浅及心动过缓。另外,还可出现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的体征,如:大汗、皮肤潮湿、焦虑、心动过速、高血压、心悸、心绞痛和心律不齐,严重的低血糖症状可表现为中风发作。当低血糖控制以后,上述低血糖症状几乎全部消失。 眼:尤其是治疗开始阶段,由于血糖的改变,可能对视力产生暂时性影响。 消化道:偶见胃肠道症状,恶心、呕吐、压迫感或上腹部涨满感、腹痛、腹泻。极个别病例可出现肝酶升高、肝功损害(如胆汁郁积和黄疸)及肝炎、可能导致肝功衰竭。 血液:可能出现严重的血象改变,罕见有血小板减少症,极个别病例可发展为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或红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和全血细胞减少(由于骨髓抑制引起的)。 其他不良反应:偶见有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如瘙痒、荨麻疹或皮疹,这些轻微的反应严重时可导致呼吸困难、血压降低,有时发展为休克。当出现荨麻疹时,必须立即通知医生。 极个别病例可出现下列症状:过敏性脉管炎、皮肤光过敏和血钠降低。如果您发现所附说明书中列出的或其他任何不良反应或异常改变,请向您的医生咨询。 一些严重的不良反应如严重的低血糖、血象的某些改变、严重的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或肝功衰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危及生命。所以,在这些严重的不良反应突然发生时,您一定要立即通知医生,在没有医生的情况下,暂停服药。

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 监测肾功能――二甲双胍已知是经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受损的程度的增加,二甲双胍蓄积和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性随之增加。因此血清肌酐水平超过相应年龄的正常高限的患者不应该接受本品治疗。由于肾脏功能随着年龄有所下降,接受治疗的老年患者应当在保证足够的降糖作用下调整至最小剂量。老年患者,特别是年龄≥80岁的患者应当常规检测肾脏功能,通常不应调至最大剂量。(见警告和【用法用量】) 开始治疗前以及此后至少每年应检测、评价肾功能。而预料到会发生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当更频繁的检测肾脏功能,一旦出现肾功能受损的证据则停用。 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分布的药物的合并使用――可能影响肾功能或者导致血流动力学明显改变以及干扰二甲双胍分布的合用药物,例如通过肾小管排泌清除的阳离子药物应当慎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进行放射检查(例如静脉泌尿系造影、静脉胆道造影、血管造影和静脉注射造影剂的CT检查)―静脉内使用碘化物对照检查会导致肾功能的急性改变,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乳酸酸中毒(见【禁忌】)。因此,计划作这类检查的患者,检查前至检查后48小时应当暂时停用本品,直到肾功能恢复至正常后再次用药。 组织缺氧状态――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血管功能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或其他以低氧血症为特征的情况可以伴发乳酸酸中毒,也可以导致肾前性氮质血症。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药。 外科手术――需接受外科手术的患者应当暂时停用本品(除了不限制进食和液体的小手术),直到饮食恢复,肾功能恢复后再开始服用。 饮酒――已知酒精能够影响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作用。因此应当警告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避免突然或长期的过量饮酒。 肝功能受损――一些乳酸酸中毒的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通常情况下有肝脏疾病的临床或试验室证据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维生素B12水平――据报道,盐酸二甲双胍片在为期29周的临床对照试验中观察到大约7%的患者既往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正常,服药后降至正常水平以下,但不伴有临床表现。这种降低可能是由于干扰了B12内因子复合物对维生素B12的吸收,维生素水平B12的降低很少伴发贫血,停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或补充维生素B12后能迅速恢复。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当每年测定血液学参数,出现明显的异常时应该进行恰当的分析和治疗。 某些患者(那些摄入或吸收维生素B12和钙不足的患者)可能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的降低。这种患者每隔2~3年测定一次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是有益的。 既往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临床情况发生变化――既往服用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难于言表的不适)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见警告) 低血糖――单独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运动量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物联合使用(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 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减、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 血糖控制不良――固定服用某种降糖药物的患者发生应激时,例如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血糖会暂时控制不良。这时,必须停用本品,暂时改用胰岛素,待急性状态缓解后可以再恢复使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口服降糖药的降糖作用会有所降低。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潜在疾病的进展或对药物的反应降低,被称为继发失效,应当与治疗开始时由于药物不起作用引起的原发失效相鉴别。本品或磺脲类药物单独治疗,以及本品联合磺脲类药物治疗都可能发生继发失效。这时应当考虑改变治疗、包括开始胰岛素治疗。

为了达到治疗的目的-最佳的血糖控制,坚持正确饮食、规律而有效的体育锻炼,必要时,实施减肥与规律服用本品治疗同样重要。 血糖未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临床征象是:尿频加剧、口渴加重、口干和皮肤干燥。 在治疗开始的时候,应告诉病人本品的作用、危险性及其与饮食和体育锻炼的联合作用,并强调这一适当联合的重要性。 在治疗最初几周内,出现低血糖的危险性可能增加,需要给予特别观察。导致低血糖的因素包括: 1、不愿或者无能力合作(多见于老年患者); 2、营养不良,饮食无规律或未及时进餐; 3、体力消耗和碳水化合物摄入的不平衡; 4、饮食改变; 5、饮用酒精,特别是在未及时进餐的情况下; 6、肾功能损害; 7、肝功能严重受损; 8、过量服用格列美脲; 9、某些影响碳水化合物代谢的内分泌系统出现代偿性的紊乱或低血糖的反向调节(例如一些甲状腺功能紊乱和垂体前叶或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10、与其它某些药物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病人应该将这些因素和低血糖的发生情况告知医生,以便获得特别观察。如果病人有这些导致低血糖的危险因素存在,就应调整本品剂量或整个治疗方案,病人在治疗中患了其它疾病或者改变了生活方式时,也应该调整治疗。 这些反映机体肾上腺素能反向调节作用的低血糖症状在以下情况时会减弱或缺乏。如:低血糖缓慢发生时(尤其老年病人),以及有自主神经病变或同时服用β-阻滞剂、氯压定、利血平、胍乙啶或其他抗交感神经药物的病人。 治疗低血糖的方法几乎总是立即摄入碳水化合物而获迅速控制(葡萄糖或蔗糖,如糖块、含糖的果汁或加糖的茶),为此,病人应该随身携带至少20g葡萄糖。可以请求其他人的帮助,以避免发生意外。人工甜味剂治疗低血糖无效。 从其它的磺酰类药物获知,尽管开始能成功地控制低血糖,但低血糖仍会再次出现,所以仍需对病人密切观察。严重的低血糖需要紧急治疗及医生的随访,某些情况下,病人需要住院治疗。 若由不同医生治疗,病人应告知医生其糖尿病状况及以往治疗情况。 在一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发热感染),血糖的控制恶化,此时,需要临床改用胰岛素治疗。 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必须定期检测血糖及尿糖。另外,建议定期检查糖化血红蛋白。 由于低血糖或高血糖的发生,可能导致警觉性的反应性下降,特别是更改治疗方法的前后或没有按时服用本品的时候,很可能会影响驾车或操纵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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