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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4565

生产企业: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精蛋白锌胰岛素注射液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本品为含有鱼精蛋白与氯化锌的胰岛素(猪或牛)的灭菌混悬液。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生产企业

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4565

国药准字H2000006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用法用量

本品于早餐前30~60分钟皮下注射,起始治疗每天一次,每次4~8单位,按血糖、尿糖变化调整维持剂量。有时需于晚餐前再注射一次,剂量根据病情而定,一般每日总量10~20单位。使用前须滚动药瓶,使胰岛素混匀,但不要用力摇动以免产生气泡。与正规胰岛素合用:开始时正规胰岛素与本品混合用的剂量比例为2~3:1,剂量根据病情而调整。本品与正规胰岛素混合将有部分正规胰岛素转为长效胰岛素,使用时应先抽取正规胰岛素,后抽取本品。剂量调整:胰岛素用量应随患者的运动量或饮食状态的改变而调整。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副作用

低血糖症、胰岛细胞瘤。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成分

主要用于糖尿病,特别是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重型、消瘦、营养不良者;2.轻、中型经饮食和口服降血糖药治疗无效者;3.合并严重代谢紊乱(如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或乳酸酸中毒)、重度感染、消耗性疾病(如肺结核、肝硬变)和进行性视网膜、肾、神经等病变以及急性心肌梗塞、脑血管意外者;4.合并妊娠、分娩及大手术者。也可用于纠正细胞内缺钾。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药理作用

本品是一种长效动物胰岛素制剂。皮下注射后,在注射部位逐渐释放出游离胰岛素而被吸收。本品药理作用与胰岛素相同,主要药效作用为降血糖。胰岛素对糖、蛋白质、脂肪的代谢和贮存起多方面的作用: 1促进肌肉、脂肪组织等对葡萄糖的主动转运,促进葡萄糖分解代谢、生成能量,或是以糖原或甘油二酯的形式贮存起来; 2促进肝摄取葡萄糖并转变为糖原; 3抑制肝糖原分解及糖原异生,抑制肝葡萄糖的输出;④促进许多组织对糖、蛋白质、脂肪的摄取,同时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以及抑制脂肪细胞中游离脂肪酸的释放,抑制酮体生成,而调节物质代谢。对于胰岛素分泌有缺陷或不足的糖尿病患者,注射外源性胰岛素可在一定程度上纠正各种代谢紊乱,主要是降低血糖,并可延缓或防止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发生。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注意事项

1.本品作用缓慢,不能用于抢救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糖高渗性昏迷患者; 2.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3.中等量至大量的酒精可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的作用,可引起严重、持续的低血糖,在空腹或肝糖原贮备较少的情况下更易发生。在给药期间患者应忌酒; 4.吸烟:吸烟可通过释放儿茶酚胺而拮抗胰岛素的降血糖作用,因此正在使用胰岛素的吸烟的糖尿病患者突然戒烟时须适当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5.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尿糖、尿常规、血糖、血红蛋白target=_blank;糖化血红蛋白、肾功能、视力、眼底视网膜血管、血压及心电图等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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