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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576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治疗及诊断甲状腺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碘[131I]化钠口服溶液
维格列汀片
维格列汀片
主要成分

分子式:Na-131I。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3576

国药准字H2019306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治疗及诊断甲状腺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用法用量

1.甲状腺吸碘[131I]试验:空腹口服74-370kBq(2-10μCi)。 2.甲状腺显像:空腹口服1.85-3.7MBq(50-100μCi)。 3.甲状腺疾病治疗:一般按甲状腺组织2590-3700kBq(70-100μCi)/g或遵医嘱。

成人:当维格列汀单药治疗或与二甲双胍合用时,或与胰岛素联合使用时(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晚各给药一次,每次50mg.当维格列汀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推荐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建议早晨给药。并可考虑使用较低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以降低低血糖的风险。不推荐使用100mg以上的剂量。本品可以餐时服用,也可以非餐时服用(请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在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或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或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中的推荐使用剂量为50mg,每日一次(请参见【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副作用

儿童、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伴发急性心肌梗塞或急性肝炎的患者。

据国外文献报道: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维格列汀50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m(50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mg每日给药一次)。。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mg每日给药一次治疗(50mg每日给药两次或i00mg每日给药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未发现药物不良反应与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相关。罕见有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报告。在报告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恢复正常。从没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24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看出,50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一次)给药组、50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升高2正常值(ULN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维格列汀用于妊娠妇女的相关数据较少。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高剂量维格列汀已显示有生殖毒性。对人类的潜在风险未知。由于缺乏在人类中应用数据,因此在妊娠期不可使用本品。哺乳:目前尚不知晓维格列汀在人类中是否通过乳汁排泄。动物实验的结果显示,维格列汀能够通过乳汁排泄。因此,在哺乳期不可使用本品。生育:未进行维格列汀与人类生育能力的关联性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因缺乏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本品不推荐在儿童和青少年(18岁以下)患者中使用。老年用药:分别在年龄≥65岁和≥75岁的患者中进行本品临床研究显示,与青年患者相比,老年患者在药物安全性、耐受性及疗效方面不存在明显差异。老年患者无需调整给药剂量(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成分

治疗及诊断甲状腺疾病。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药理作用

碘是甲状腺合成甲状腺素的主要原料,因而碘[131I]化钠能被甲状腺滤泡上皮摄取和浓聚,摄取量及合成甲状腺激素的速度与甲状腺功能有关,用甲功仪体外测量口服本品2、4、24小时甲状腺摄131I率,判断甲状腺功能。口服本品24小时后,大部分131I已经尿排出体外,存留体内部分几乎全部浓集在有功能的甲状腺组织中,因此本品是具有很高特异性的有功能甲状腺组织的显像剂。较大剂量的131I能破坏甲状腺组织,减少甲状腺素的形成,达到治疗甲亢的目的。更大剂量的131I适用于甲状腺癌切除后,特别是乳头状癌转移病灶的治疗。碘[131I]被吸收后进入血液内,正常情况下10%~25%被甲状腺摄取。甲状腺内碘化物与血液内碘化物能自由交换,甲状腺内的浓度可达血浆浓度的25~500倍。促甲状腺激素(TSH)及异常甲状腺刺激物等刺激时可使摄取量增加。大部分碘在甲状腺内参与甲状腺素的合成。甲状腺每天大约需要用70~100μg碘合成甲状腺激素。

注意事项

1.本品仅在具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使用。 2.20岁以下患者慎用本药治疗。 3.很多药物和食物都可以影响甲状腺摄碘[131I]率,服用本品前需停服一定的时间:①含碘中草药、化学药及食物等,如海带、紫菜、海蜇等,可以阻滞或抑制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一般饮食中含碘每天超过0.5mg即可影响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服用本品前,需停服上述食物及药物2~6周,复方碘溶液需停服4~5周;②硫氰酸盐、过氯酸盐和硝酸盐,小剂量服用后数小时能增加甲状腺的摄取功能,大剂量服用后能抑制甲状腺的摄取功能,需停服3~7天;③甲状腺片及含甲状腺素的药片可以抑制甲状腺对碘[131I]的摄取,需停服2~8周,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应停服3~7天;④抗甲状腺药物如甲硫氧嘧啶、丙硫氧嘧啶、甲巯咪唑(他巴唑)和卡比马唑(甲亢平)等,应停药2-4周,碘[131I]治疗前至少需要停药3~4天;⑤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激素类药物应停药1-4周;⑥溴剂应停药2-4周;⑦含钴的补血药和抗结核药物应停药2-4周;⑧乙酰唑胺需停药2-3天。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服药期间定期监测肝功能;4. 避免与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合用;5. 服药期间如出现严重低血糖应立即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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