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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20001

生产企业:

功能主治:1.抑郁症:百优解片用于治疗抑郁症状,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症状。2.强迫症:百优解片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抑郁的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3.神经性贪食症:百优解片用于缓解伴有或不伴有抑郁的贪食和导泻行为。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盐酸氟西汀分散片
喜普妙(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喜普妙(氢溴酸西酞普兰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西酞普兰。

生产企业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J20120001

国药准字J201710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抑郁症:百优解片用于治疗抑郁症状,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症状。2.强迫症:百优解片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抑郁的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3.神经性贪食症:百优解片用于缓解伴有或不伴有抑郁的贪食和导泻行为。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用法用量

仅用于成人口服 抑郁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 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 强迫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2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如果治疗10周仍无改善,应考虑换药。如果疗效较好,可根据个体差异调整剂量进行维持治疗。对于氟西汀治疗究竟需要维持多久的问题,尚缺乏系统研究,考虑到强迫症(OCD)是一种慢性疾病,因此对于冶疗有效患者推荐维持治疗10周以上。应根据患者个体差异小心调整用药剂量,以最低有效剂量维持治疗。应定期评估是否继续治疗。一些临床医生提倡对于药物治疗有效患者可合并行为治疗。 强迫症(OCD)的长期疗效(超过24周)尚未证实。 神经性贪食症 成人及老年患者:推荐剂量为每日60mg。 神经性贪食症的长期疗效(超过3月)尚未证实。 所有适应症 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 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 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曰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 或遵医嘱。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超过65岁的病人,剂量减半,即每日10-30mg。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儿童:临床经验不详。或遵医嘱。

副作用

禁用于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曰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

成分

1.抑郁症:百优解片用于治疗抑郁症状,伴有或不伴有焦虑症状。2.强迫症:百优解片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抑郁的强迫观念及强迫行为。3.神经性贪食症:百优解片用于缓解伴有或不伴有抑郁的贪食和导泻行为。

本品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抑郁症。

药理作用

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这可能解释其作用机理。氟西汀对其它受体,如α1-,α2-和β肾上腺素能;5-羟色胺能;多巴胺能;组胺能;毒蕈碱能;GABA受体几乎没有结合力。体外和动物试验并未发现本品具有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损害作用。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注意事项

据报道,部分病人应用氟西汀后可出现躁狂/轻躁狂。对驾驶的影响:对操作危险机械包括机动车的病人应予以警告,直至他们确认药物对他们不产生有害的影响为止。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井仔细监测.因解除抑制的作用可先于抗抑郁作用,所以病人在出现明显抑郁缓解之前仍可能持续存在自杀的可能性.如病人进入躁狂期,应停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并给予精神抑制药(如珠氯噻醇(商品名:高抗素))以作适当治疗.对驾驶及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氢溴酸西酞普兰对认知性及精神运动性行为甚少或无影响。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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