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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麻素注射液
天麻素注射液

天麻素注射液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天麻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6464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天麻素注射液
天麻素注射液
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天麻素。其化学名称为:4-羟甲基苯--D-吡喃葡萄糖苷半水合物。

氢溴酸加兰他敏。

生产企业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464

国药准字H2004059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0.2g(1支),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  静脉滴注,每次0.6g(3支),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口服,一次5mg,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加兰他敏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在麻醉的情况下禁止使用。 3心绞痛和心动过缓的患者禁用。 4严重哮喘或肺功能障碍的病人禁用。 5重度肝脏损害者禁用。 6重度肾脏损害者禁用。 7机械性肠梗阻的病人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儿童注意事项: 尚无儿童使用的研究资料和数据,建议儿童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孕妇服用的数据,因此孕妇服用时应权衡利弊。尚不明确本品是否从母乳排出,对哺乳期妇女尚无研究资料,因此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可参考其他项下内容。

成分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症、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本品适用于良性记忆障碍,提高患者指向记忆、联想学习、图像回忆、无意义图形再认及人像回忆等能力。对痴呆患者和脑器质性病变引起的记忆障碍亦有改善作用。

药理作用

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天麻素可恢复大脑皮质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产生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   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小鼠口服或尾静脉注射天麻素,剂量用到5g/kg,观察3天,未见中毒及死亡。  亚急性毒性实验:犬及小鼠给药4~6天后,经血液化验,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无影响。血液化验测定对谷丙转氨酶、非蛋白质及胆固醇均无影响。用动物的心、肺、脾、肝、肾、胃及肠作组织切片镜检,未见细胞变性。以上结果表明,天麻素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及血酯均无影响。

本品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可通过血脑屏障。药效试验证明本品对小鼠被动回避操作获得有促进作用,对东莨菪碱和亚硝酸钠造成的记忆巩固障碍有明显改善;对大鼠明暗辨别操作的学习记忆再现有良好促进作用。

注意事项

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有消化性溃疡病史、或同时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的病人慎用。 2.中度肝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适当减量。 3.中度肾脏损害的病人慎用本品,必要时应减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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