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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
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

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055

生产企业: 广东瑞昇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防治甲氨喋呤等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5-氟尿嘧啶合同,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直肠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
亚叶酸钙氯化钠注射液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注射用紫杉醇脂质体
主要成分

主要成分:亚叶酸钙。 化学名称: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蝶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

紫杉醇。 辅料为:卵磷脂、胆固醇、苏氨酸、葡萄糖。

生产企业

广东瑞昇药业有限公司

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055

国药准字H2003035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防治甲氨喋呤等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5-氟尿嘧啶合同,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直肠癌。

1.本品可用于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本品也可以与顺铂联合应用。2.本品也可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本品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用法用量

1 高剂量甲氨喋呤治疗后亚叶酸钙“解救”疗法:根据甲基喋呤的务药浓度决定亚叶酸钙的剂量。一般静脉注射甲氨喋呤24小时后,剂量按体表面积10mg/㎡,每6小时1次,共10次。不要销内注射本品。亚叶酸钙使用指导剂量:临床情况实验室检查亚叶酸钙剂量和疗程甲氨喋呤常规消除给药后24小时,血浆甲氨喋呤水平大约10μmol,48小时后大约1μmol,72小时后低于0.2μmol.60小时内,肌注或静脉注射15mg,每6小时1次(在使用甲氨喋呤24小时后开始,共给药10次)。甲氨喋呤晚期延迟消除给药后72小时,备浆甲氨喋呤水平大于0.20.2μmol,并在用药96小时仍大于0.05μmol.继续股注或静脉注射15mg,每6小时1次,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于0.05μmol.甲氨喋呤早期延迟消除和/或急性肾损伤血浆甲氨喋呤水平在给药后24小时大于等于50μmol,或48小时大于等于5μmol,或使用甲氨喋呤后,血肌酐在24小时增加100%以上。每3小时静脉注射150mg,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于1μmol,然后每3个时IV15mg,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于0.05μmol。 2 甲氨喋呤消除不畅或不慎超剂量使用时:当不慎超剂量使用甲氨喋呤时,应尽可能及时的使用亚叶酸钙进行急救;排泄延迟时,也应在甲氨喋呤使用24小时内应用亚叶酸钙。一般每6小时肌注或静脉注射亚叶酸钙10mg,直到血中甲氨喋呤水平低于10-8M(0.01μmol)。出现消化系统反应(如恶心、呕吐)时,亚亚酸钙可胃肠外给药,但不可销内注射本品。血肌酐、甲氨喋呤水平每隔24小时测定一次,如24小时血肌酐增加超过50%或24小时甲氨喋呤超过9×10-7M,亚叶酸钙剂量增加到100mg/㎡,每3小时一次,直到甲氨喋呤水平低于10-8M。 3 叶酸缺乏引起的巨胞性贫血,一般每天1mg,尚无根据证明剂量增加疗效会增加。 4 结直肠癌:用于5-Fu合用增放,每次20-500mg/㎡,静滴,每日1次,连用5天。

常用剂量为135-175mg/m2,使用前先向瓶内加入10ml5%葡萄糖溶液,置专用振荡器(振荡频率20Hz,振幅:X轴方向7cm、Y轴方向7cm、Z轴方向4cm)上振摇5分钟,待完全溶解后,注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液器静脉滴注3小时。 为预防紫杉醇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在使用本品前30分钟,请进行以下预处理:静脉注射地塞米松5-10mg;肌肉注射苯海拉明50mg;静脉注射西米替丁300mg。

副作用

恶性贫血或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红细胞性贫血。

紫杉醇可能引起过敏反应、骨髓抑制、神经毒性、肌肉关节痛、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脱发、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有用于儿童的临床经验,要慎重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对妊娠妇女未进行过系统研究,如果它被用于妊娠妇女或在应用本品期间病人怀孕,应立即告知病人具有的潜在危险。哺乳期妇女若使用本品,必须中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有关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1.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防治甲氨喋呤等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5-氟尿嘧啶合同,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直肠癌。

1.本品可用于卵巢癌的一线化疗及以后卵巢转移性癌的治疗、作为一线化疗,本品也可以与顺铂联合应用。2.本品也可用于曾用过含阿霉素标准化疗的乳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或复发患者的治疗。3.本品可与顺铂联合用于不能手术或放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化疗。

药理作用

本品为四氢叶酸的甲酰衍生物,主要用于高剂量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的解救。而抑制DNZ的合成。本品进入体内后,通过四氢叶酸还原酶转变为四氢叶酸,能有效地对抗甲氨蝶呤引起的毒性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经毒性则无明显作用。

药理作用 本品为细胞毒类抗肿瘤药,可促进微管双聚体装配并阻止其解聚,也可导致整个细胞周期微管的排列异常和细胞分裂期间微管星状体的产生,从而阻碍细胞分裂,抑制肿瘤生长。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和体内(小鼠微核试验)试验显示紫杉醇是一种诱裂剂,但在Ames试验和CHO/HGPRT基因突变试验中未见其有致突变性。 生殖毒性:大鼠在交配前和交配期间给予紫杉醇,剂量达1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最大剂量的0.04倍)或以上时,可导致雌、雄大鼠生育力损伤,在此剂量下,本品引起生育力和生殖指数下降及胚胎毒性增加。 家兔在器官形成期给予紫杉醇3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最大剂量的0.2倍),可引起子宫内死亡、吸收胎增加、死胎增加等胚胎和胎仔毒性,同时可见母体毒性。剂量为1mg/kg/天(按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临床日推荐最大剂量的1/15)时,未见致畸作用。在更高剂量下,由于胎仔大量死亡,无法对本品的致畸性进行评价。尚无充分的和严格对照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如果患者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或在使用本品期间怀孕,应被告之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接受本品治疗的育龄妇女应避免怀孕。 尚不清楚本品是否从人乳中排泄,大鼠在产后9-10天静脉给予碳-14标记的紫杉醇,可见其乳汁中的放射浓度高于血浆,并与血浆浓度平行衰减。鉴于许多药物都能从人乳中排泄和本品可能给哺乳婴儿带来严重不良反应,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建议停止哺乳。

注意事项

1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或有异物,瓶体细微破裂、瓶盖松动等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用完,不得贮藏再用。 2初次使用本品,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用药。 3本品不应与叶酸拮抗剂(如: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的治疗作用。 4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慎用于甲氨喋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喋呤毒性较显若,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有加大。 5接受大剂量甲氨喋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 1)治疗前观察肌酐阆清试验; 2)甲氨喋呤剂量后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喋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当甲氨喋呤浓度低于5×108mo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 3)甲氨喋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肝量,用药24小时肌酐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 4)甲氨喋呤用药前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察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值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每日补液量在300ml/㎡); 5)本品与甲氨喋呤同时使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剂量甲氨喋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有要求血浆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喋呤浓度。 6)对维生素B12缺乏所致的贫血不宜单用本品。 7)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

紫杉醇可能引起过敏反应、骨髓抑制、神经毒性、肌肉关节痛、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脱发、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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