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营养饮食 食物相克 食物热量
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亚叶酸钙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3122

生产企业: 常州金远药业制造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硫鸟嘌呤片
硫鸟嘌呤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5-甲基-5,6,7,8-四氢蝶酰-L-单谷氨酸钙盐。 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分子量:601.61

本品化学名称为:2-氨基嘌呤-6(H)硫酮.结构式:分子式:C5H5N5S分子量:167.19

生产企业

常州金远药业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东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122

国药准字H310222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1.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2.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

用法用量

规定的剂量和给药时间均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改变。补加剂量或停药必须经负责医师同意。肌内注射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本品剂量最好根据血药浓度测定。一般采用剂量按体表面积为9~15mg/m2,每6~8小时一次,持续2日,直至甲氨蝶呤血清浓度在5×10-8mol/L以下。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每次剂量肌注9~15mg,视中毒情况而定。用于贫血,每日肌注1mg。静脉注射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本品静脉注射200mg/m2,注射时间不少于3分钟,接着用氟尿嘧啶300~400mg/m2静脉注射,每日一次,连续5日为一疗程,根据毒性反应,每隔4~5周可重复一次,以延长存活期。小儿剂量可酌情参照成人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开始时每日2mg/kg或100mg/m2,一日一次或分次服用,如4周后临床未改进,白细胞未见抑制,可慎将每日剂量增至3mg/kg。维持量按每日2mg~3mg/kg或100mg/m2,一次或分次口服。联合化疗中75~200mg/m2一次或分次服,连用5~7日。

副作用

禁用于恶性贫血及维生素B12缺乏引卢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成分

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1.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及急性非淋巴白血病的诱导缓解期及继续治疗期。2.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慢性期及急变期。

药理作用

本品是叶酸还原型的甲酰化衍生物,系叶酸在体内的活化形式(参见叶酸)。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的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而阻断叶酸向四氢叶酸盐转化。本品可直接提供叶酸在体内的活化形式,具有解救过量的叶酸拮抗物在体内的毒性反应,有利于胸腺嘧啶核苷酸、DNA、RNA以至蛋白质合成。本品可限制甲氨蝶呤对正常细胞的损害程度,通过相互间竞争作用,并能逆转甲氨蝶呤对骨髓和胃肠黏膜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经毒性则无影响。

属于抑制嘌呤合成途径的常用嘌呤代谢拮抗药物,是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处于S期细胞最敏感,除能抑制细胞DNA的合成外,对RNA的合成亦有轻度抑制作用。本品是鸟嘌呤的类似物,在人体内必需由磷酸核糖转移酶转为6-TG核糖核苷酸方具活性,本品的作用环节与巯嘌呤相似,此外,6-TG核糖核苷酸通过对鸟苷酸激酶的抑制作用,可阻止一磷酸鸟苷(GMP)磷酸化为二磷酸鸟苷(GPD)。本品经代谢为脱氧核糖三磷酸后,能掺入DNA,因而进一步抑制核酸的生物合成,巯嘌呤无此作用。本品与巯嘌呤有效交叉耐药,而与阿糖胞苷等药物合用,可提高疗效。

注意事项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肝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以防肾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 3.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应用以预防后者引起的继发性巨幼细胞性贫血 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 5.本品不宜用于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否则无助于神经系统损害的恢复。

1骨髓已有显著的抑制(血象表现有白细胞减少或血小板显著降低)。并出现相应严重的感染或明显的出血现象者,有肝、肾功能损害,胆道疾患者,有痛风病史,尿酸盐结石病史者,4~6周内已接受过细胞毒药物或放射治疗者均应慎用。 2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每周)检查周围血象,检查肝功能,包括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等,其它包括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等。 3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水的摄入量,并使尿液保持碱性,或同时服用别嘌呤醇以防止患者血清尿酸含量的增高及尿酸性肾病的形成。 4本品可有迟缓的作用,因此在疗程中首次出现血细胞减少症,特别是粒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黄疸、出血或出血倾向时,即应迅速停药,当各实验值恢复后,可以小剂量开始服用。

药品查询

药企入驻
申请快捷、曝光率高、上线快

最新资讯

更多

热门药品

更多

药企推荐

更多

相关医生

更多

相关医院

更多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