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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80

生产企业: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单一用药对多种肿瘤有广谱的抑制作用,包括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软组织肉瘤和胃癌。研究表明,该药对恶性黑色素瘤、结肠癌也有抗瘤活性。表阿霉素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可用于治疗肺癌和卵巢癌。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注射用盐酸表柔比星
注射用亚叶酸钙
注射用亚叶酸钙
主要成分

盐酸表阿霉素。

亚叶酸钙

生产企业

海正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280

国药准字H2004415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单一用药对多种肿瘤有广谱的抑制作用,包括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软组织肉瘤和胃癌。研究表明,该药对恶性黑色素瘤、结肠癌也有抗瘤活性。表阿霉素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可用于治疗肺癌和卵巢癌。

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用法用量

表柔比星单独用药时,成人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60~90mg/m2,联合化疗时,每次50~60mg/m2静脉注射。根据病人血象可间隔21天重复使用。

1 高剂量甲氨蝶呤治疗后亚叶酸钙解救疗法:根据甲氨蝶呤的血药浓度决定亚叶酸钙的剂量。一般静脉注射甲氨蝶呤24小时后,给予亚叶酸钙10mg/m2,每6小时一次,共10次。如有消化道毒性反应出现时,不要鞘内注射本品。亚叶酸钙使用指导剂量:临床研究实验室检查亚叶酸钙剂量和疗程。甲氨蝶呤常规消除给药后24小时,血浆甲氨蝶呤水平大约10μmol,48小时后大约1μmol,72小时后低于0.2μmol。60小时内,肌注或静脉注射15mg,每6小时一次(在使用甲氨蝶呤24小时后开始,共给药10次)。甲氨蝶呤晚期延迟消除给药后72小时,血浆甲氨蝶呤水平大于0.2μmol,并在用药96小时仍大于0.05μmol。继续肌注或静脉注射15mg,每6小时一次,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0.05μmol。甲氨蝶呤早期延迟消除和/或急性肾损伤血浆甲氨蝶呤水平在给药后24小时大于等于50μmol,或48小时大于等于5μmol,或使用甲氨蝶呤后,血肌酐在24小时增加10%以上。每3小时静脉注射150mg,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1μmol,然后每3小时静脉注射15mg,直到甲氨蝶呤水平低于0.05μmol。 2 甲氨蝶呤消除不畅或不慎超剂量使用时:当不慎超剂量使用甲氨蝶呤时,应尽可能及时的使用亚叶酸钙进行急救:排泄延迟时,也应在甲氨蝶呤使用24小时内应用亚叶酸钙。一般每6小时肌注或静脉注射亚叶酸钙10mg,直到血中。

副作用

1本品在动物中有潜在的致畸变、致突变和致癌作用,但在人类则缺乏明确的证据。2表柔比星和柔红霉素、阿霉素一样,能透过胎盘。所以在妊娠初期的3个月内禁用本品,哺乳期妇女也不宜应用。3用表柔比星后有一定量的药经肾排泄,年迈患者或肾功能显著减退时宜酌减剂量。4如出现下列情况禁用表柔比星;以往用过足量柔红霉素或阿霉素(总剂量≥400—500mg/平方米)或对此二药呈过敏反应者,周围血象白细胞低于3500或血小板低于5万,发热或严重感染,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胃肠道梗阻、心肺或肝肾

禁用于恶性贫血及维生素B12缺乏引卢的巨幼细胞性贫血。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用药无特殊要求。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尚无定论性资料说明表柔比星对人的生育力是否有不利影响,以及对胎儿是否有致畸作用或其它有害影响。但有实验资料提示表柔比星与大多数抗肿瘤药物和免疫抑制剂类似,在特定试验条件下,在动物身上表现出致突变性和致癌性。可以降低胎儿的成活率。因此在妊娠期间不主张使用本品,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伴心功能减退者宜慎用或减量。

成分

单一用药对多种肿瘤有广谱的抑制作用,包括乳腺癌、恶性淋巴瘤、软组织肉瘤和胃癌。研究表明,该药对恶性黑色素瘤、结肠癌也有抗瘤活性。表阿霉素与其它抗癌药联合使用,可用于治疗肺癌和卵巢癌。

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性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药理作用

本品为阿霉素的主体异构体,是阿霉素氨基糖部分中C4羟基的反式构型,它既可直接嵌入DNA,与DNA的双螺旋结构形成复合物,阻断依赖于DNA的RNA形成,又有形成超氧基自由基的动能。本品的作用部位在氨基糖部分C4羟基上(其排泄量可达总排泄量的l/3),仅在用本药后有此发现,而在用柔红霉素和阿霉素时未曾发现过,这可能为表柔比星在体内清除较快而其毒性较同剂量阿霉素为低的主要原因。由于本品的肝清除量较高,肝动脉给药后,其血浆清除率也比静脉给药为高,所以更适用于局部化疗如肝动脉插管给药或腹腔内化疗。在膀胱内灌注本品后,极少经膀胱壁吸收,其血浆浓度低达1ng/ml水平,而约80~84%的剂量可在膀胱内或尿中测得。所以经由动脉插管,腹腔内给药或膀胱灌注表柔比星,其全身作用微弱,心肌损害、脱发、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均较全身给药明显为轻。近有药代动力学实验结果表明细胞内表柔比星浓度在长期维持于低血浆浓度时作用可大为增强,所以有人主张本品可用持续点滴给药法,以期增强疗效而相应地减少其毒副作用。本品为半合成的第二代蒽环类抗癌抗生素。主要药理作用为直接嵌入DNA,与其双螺旋结构形成复合物,从而阻断RNA合成,它还可形成超氧基自由基团,因此本药既可作用于细胞核,又可影响瘤细胞的细胞膜和其运转系统,属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

本品是叶酸还原型的甲酰化衍生物,系叶酸在体内的活化形式(参见叶酸)。甲氨蝶呤等叶酸拮抗剂的作用是与二氢叶酸还原酶结合而阻断叶酸向四氢叶酸盐转化。本品可直接提供叶酸在体内的活化形式,具有解救过量的叶酸拮抗物在体内的毒性反应,有利于胸腺嘧啶核苷酸、DNA、RNA以至蛋白质合成。本品可限制甲氨蝶呤对正常细胞的损害程度,通过相互间竞争作用,并能逆转甲氨蝶呤对骨髓和胃肠黏膜反应,但对已存在的甲氨蝶呤神经毒性则无影响。

注意事项

1关于心脏毒性(1)可导致心肌损伤,心力衰竭。动物实验和短期人体实验表明,表柔比星的心脏霉性比异构体阿霉素小。比较研究表明,表柔比星和阿霉素引起相同程度心功能减退的蓄积剂量之比为2:1。在表柔比星治疗期间仍应严密监测心功能,以减少发生心力衰竭的危险(这种心力衰竭甚至可以在终止治疗几周后发生,并可能对相应的药物治疗无效);(2)对目前或既往接受纵隔、心包区合并放疗的病人,表柔比星心脏毒性的潜在危险可能增加;(3)在确定表柔比星最大蓄积剂量时,与任何具有潜在心脏毒性药物联合用药时应慎重;(4)在每个疗程前后都应进行心电图检查,蒽环类,尤其是阿霉素所引起的心肌病,在心电图上表现为QRS波群持续性低电压、收缩间期的延长超过正常范围(PEP/LVET),以及射血分数减低。对接受表柔比星治疗的病人,心电监护是非常重的,可以通过无创伤性的技术如心电图、超声心动图来评估心脏功能。如有必要,可通过放射性核素血管造影术测量射血分数。2关于肝肾功能影响(1)由于表柔比星经肝脏系统排泄,故肝功能不全者应减量,以免蓄积中毒。中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1.4~3mg/100ml或BOP滞留量9~15%),药量应减少50%。重度肝功能受损者(胆红素大于3mg/100ml或BSP滞留量大于15%)药量应减少75%。(2)中度肾功能受损患者无需减少剂量,因为仅少量的药物经肾脏排出,表柔比星和其他细胞毒药物一样,因肿瘤细胞的迅速崩解而引起高尿酸血症。应检查血尿酸水平,通过药物控制此现象的发生;另外,在用药1~2天内可出现尿液红染。3关于骨髓抑制可引起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应定期进行血液学监测。4关于给药说明(1)静脉给药,用灭菌注射用水稀释,使其终浓度不超过2mg/ml。(2)建议先注入生理盐水检查输液管通畅性及注射针头确实在静脉之后,再经此通畅的输液管给药。以此减少药物外溢的危险,并确保给药后静脉用盐水冲洗。(3)表柔比星注射时溢出静脉会造成组织的严重损伤甚至坏死。小静脉注射或反复注射同一血管会造成静脉硬化。建议以中心静脉输注射好。(4)不可肌肉注射和鞘内注射。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 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肝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以防肾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 3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应用以预防后者引起的继发性巨幼细胞性贫血。 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 5本品不宜用于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否则无助于神经系统损害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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