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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孢素口服溶液
环孢素口服溶液

环孢素口服溶液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环孢素口服溶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4022185

生产企业: 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环孢素口服溶液
环孢素口服溶液
醋氯芬酸缓释片
醋氯芬酸缓释片
主要成分

本品含环孢素,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氯芬酸。

生产企业

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2185

国药准字H20090011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

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用法用量

全日剂量分二次定时服用。用专配吸管正确吸取每次所需药量,最好以桔子或苹果汁稀释后服用,也可根据各人的口味用软饮料来稀释(但请勿用葡萄柚汁稀释,因其可能干扰P450依赖的酶系),并于充分搅匀后,立即服用。本品打开后须在2个月内用完。 1 器官移植:采用三联免疫抑制方案时,起始剂量6~11mg/kg/日,并根据血药浓度调整剂量,根据血药浓度每2周减量0.5~1mg/kg/日,维持剂量2~6mg/kg/日,分2次口服。在整个治疗过程,必须在有免疫抑制治疗经验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2 骨髓移植:   预防GVHD:移植前一天起先用环孢素注射液,2.5mg/kg/日,分2次静脉滴注,待胃肠反应消失后(约0.5~1月),改服本品,起始剂量6mg/kg/日,分2次口服,一月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左右。   治疗GVHD:单独或在原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基础上加用本品,2~3mg/kg/日,分2次口服,待病情稳定后缓慢减量,总疗程半年以上。 3 狼疮肾炎、难治性肾病综合征:初始剂量4~5mg/kg/日,分2~3次口服,出现明显疗效后缓慢减量至2~3mg/kg/日,疗程3~6月以上。   儿童用量可按或稍高于成人剂量计算。

口服: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每次0.2g(一片),每日一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对环孢素过敏者。 2严重肝、肾损害、未控制的高血压、感染及恶性肿瘤者忌用或慎用。

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及相关文献报道,本品的不良反应有:1、常见不良反应胃肠道系统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肝胆:肝酶升高2、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0.1%)-般为头晕。胃肠道系统:胀气、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皮肤:瘙痒、皮疹、皮炎、湿疹。代谢和营养:尿素氨和肌酐升高。3、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小于0.1%)-般有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症状、体重增加。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心血管:水肿、心悸、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癜。泌尿系统:间质性肾炎。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障碍、震颤。胃肠道系统障碍方面: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皮肤:湿疹。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精神病学方面:抑郁、多梦、嗜睡、失眠。眼睛:视觉异常。其他:味觉倒错、脉管炎。如其它的非甾体抗炎药,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粘膜的超敏反应。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成分

排斥反应或移植物抗宿主反应,自身免疫性疾病

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药理作用

环孢素口服溶液的主药环孢素(也称环孢菌素A)为11个氨基酸组成的环状多肽。本品是一种强效的免疫抑制剂,可逆地特异作用于淋巴细胞。动物实验表明环孢素可延长同种异体器官(皮肤、心脏、肾脏、胰脏、骨髓、小肠和肺)移植的存活时间,抑制细胞介导免疫反应(包括同种异体免疫反应、迟发性皮肤过敏反应、实验性变应性脑脊髓炎、弗氏佐剂性关节炎、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和依赖T-细胞的抗体生成)。本品尚能抑制淋巴因子(包括ⅠL-2)的合成和释放、阻断淋巴细胞生长周期中的G0期和G1早期阶段。本品不抑制红细胞生成,亦不影响吞噬细胞功能。使用本品患者与使用其他免疫抑制剂患者相比感染发生率较低。

注意事项

1.本品必须在专科医师指导下遵照医嘱用药。 2.定期检测肝、肾功能和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用药剂量。 3.服药期间应避免食用高钾食物、服用高钾药品及保钾利尿药。 4.应避免与有肾毒性药物一起服用如:氨基糖甙类抗菌素、两性霉素B、甲氧苄氨嘧啶、苯丙氨酸氮芥等。

1.口服时必须整片吞服,勿嚼碎。嚼碎会影响缓释效果,增加副作用发生的可能性。 2.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或有消化道溃疡、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bn's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功能障碍病史患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 3.轻度、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他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应慎用; 4.服用非甾体消炎药后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它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或从事机械操作; 5.长期服用非甾体抗炎镇痛药患者应经常检查,以防对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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