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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毒宁注射液
热毒宁注射液

热毒宁注射液

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热毒宁注射液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0217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疏风解表、利湿化浊、凉血止血;主治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痰、口干、咽痛等症。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热毒宁注射液
热毒宁注射液
尼美舒利片
尼美舒利片
主要成分

青蒿,金银花,栀子。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其化学名称为: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1

生产企业

江苏康缘美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217

国药准字H2000028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利湿化浊、凉血止血;主治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痰、口干、咽痛等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

静脉滴注。 1.成人剂量:一次20毫升,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毫升稀释后使用,滴速为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上呼吸道感染患者疗程为三日,急性气管一支气管炎患者疗程为五日;或遵医嘱。 2.儿童剂量: 3~5岁,最高剂量不超过10毫升.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100mI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每分钟30--40滴,一日1次; 6~10岁,一次10毫升.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l00--200毫升稀释后静脉滴注。滴速为每分钟30~60滴,一日1次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有药物过敏史者慎用。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酰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

禁忌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尚未有孕妇使用的临床研究资料。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安全性尚未建立,故不推荐用于儿童。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目前尚未通过实验证实对胎儿是否有毒性,不推荐妊娠妇女应用;目前也未证实本品是否通过母乳排出体外,同样不推荐哺乳期妇女应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肾功能减退,用量应严格遵照医嘱,医生可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成分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利湿化浊、凉血止血;主治外感风热所致感冒、咳嗽、咽喉肿痛、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痰、口干、咽痛等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药理作用

1.药理学试验表明: 本品对2,4--硝基苯酚、大肠杆菌引起大鼠发热以及三联疫苗引起家兔发热有解热作用:可延长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平均存活时间,对流感病毒感染小鼠的肺指数有一定降低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小鼠和肺炎克雷伯氏菌感染小鼠的死亡率有一定降低作用;可抑制二甲苯所致小鼠耳廓肿胀;可提高小鼠血清碳粒廓清指数,提高血清溶血素水平,增强羊红细胞致小鼠迟发型超敏反应:可抑制醋酸所致小鼠扭体疼痛反应。 2.毒理学试验表明: 大鼠腹腔注射本品5.2g.17.3g.41.6g生药/kg/天,连续28天,可见各给药组GRAN下降,高剂量组大鼠的脾脏系数增大,T-BIL升高;Beagle犬静脉注射本品3.5g、17.4g、30.45g生药/kg/天,连续28天。结果提示,高剂量组犬肝脏有轻度损害,推注速度过快可引起心电图缺血性改变(S-T段明显升高与T波融合)。另外,本品推注速度过快易引起流涎、呕吐等反应。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与青霉素类、氨基甙类和大环内酯类等药物配伍使用时可产生混浊或沉淀。 2.I临床试验曾有给药后实验室检查血T-BIL、D-BIL增高,与药物可能相关,用药后请定期检测血T-BIL、D-BIL。 3.既往有溶血(血胆红素轻度增高或尿胆原阳性者)现象发生者慎用。 4.溶液配制浓度不低于1:4(药液:溶媒)。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请认真检查,如发现本品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

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在治疗期间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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