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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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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清热颗粒

非处方 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清热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11020710

生产企业: 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清热颗粒
感冒清热颗粒
泻热合剂
泻热合剂
主要成分

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葛根、桔梗、苦杏仁、白芷、苦地丁、芦根。

大黄、芒硝、连翘、黄芩、栀子、薄荷、淡竹叶、甘草。辅料为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北京健都药业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710

国药准字Z2003316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孕妇及阳虚便秘者忌服。

禁忌

成分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

清热解毒、凉血泻火,主治外感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便秘尿黄等症。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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