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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桑菊感冒颗粒
复方桑菊感冒颗粒

复方桑菊感冒颗粒

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复方桑菊感冒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3826

生产企业: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复方桑菊感冒颗粒
复方桑菊感冒颗粒
酚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酚美愈伪麻口服溶液
主要成分

桑叶、野菊花、一枝黄花、枇杷仁、桔梗、芦根、甘草、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糖精钠、糊精、乙醇。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20毫升内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盐酸伪麻黄碱60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30毫克愈创木酚甘油醚200毫克

生产企业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3826

国药准字H199901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2~3次。

口服。用量杯量取。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次20毫升,每4~6小时可重复用药,每24小时不得超过4次,用药不超过7天(或遵医嘱)。6~12岁儿童用量减半,用药不超过5天或遵医嘱。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严重冠状动脉疾患或严重高血压者、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禁忌

成分

风热感冒、咳嗽、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口干、咽干。

适用于治疗和减轻感冒、气管炎、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鼻塞、发热、头痛、咽痛、周身四肢酸痛等症状。

药理作用

本品中氢溴酸右美沙芬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起作用,其镇咳作用与可待因相等或稍强,但无成瘾性;愈创木酚甘油醚能刺激支气管粘膜,引起支气管粘液分泌增加,降低痰液黏度,使痰液容易咳出;盐酸伪麻黄碱可选择性收缩鼻咽部粘膜血管,消除鼻塞,流涕症状;对乙酰氨基酚可通过抑制下丘脑前列腺素的合成而起到解热,镇痛作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

不得超量服用本品。超量服用会出现头晕、失眠及神经质症状。6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本品。对麻黄碱药理作用敏感者、老年患者、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青光眼、哮喘与肺气肿等肺部疾病引起呼吸困难患者、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及精神抑郁症患者不宜服用本品。避免同时服用降压药、抗抑郁药物、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饮酒。不得与其他含有本品成分的药物同时服用。妊振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或遵医嘱。如服药后发热仍持续3天以上,咳嗽持续7天以上,应及时请医生诊治。将本品放置于远离儿童可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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