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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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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 非医保

通用名称:感冒灵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4020972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感冒灵颗粒
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头孢克洛缓释胶囊
主要成分

岗梅、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薄荷油、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蔗糖、乙醇。

头孢克洛-水合物。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972

国药准字H200202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毛囊炎、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下炎、淋巴管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成年人及体重20公斤以上的儿童。常用量为每日二次,每次0.375g-0.75g(...

副作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严重不良反应

禁忌

成分

风寒感冒、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咳嗽咽痛、四肢酸痛、恶寒发热。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骨髓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毛囊炎、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下炎、淋巴管炎。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青霉素等β-内酰胺内抗生素过敏者应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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