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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非处方药 非医保 国产

通用名称:灵丹草颗粒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3021634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信息
灵丹草颗粒
灵丹草颗粒
红霉素眼膏
红霉素眼膏
主要成分

臭灵丹。辅料为蔗糖、乳糖、淀粉、糊精。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生产企业

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国药准字H1102127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副作用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禁忌

成分

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所致的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药理作用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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